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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就優化預訂及分配康體設施展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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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提出多項建議以完善預訂及分配轄下康體設施的安排,由今日(十月二十四日)起至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期間,向十八個區議會、體育委員會轄下的社區體育事務委員會及各體育總會諮詢意見,並歡迎市民透過郵寄、電郵或傳真向該署表達意見。

  申訴專員就康文署預訂和分配康體設施安排發表直接調查報告,並提出多項建議以改善有關機制,以及要求康文署推行有關措施前諮詢相關持分者。康文署整體上同意申訴專員的建議,已計劃於未來兩年推出一籃子措施。

  康文署發言人說:「由於當中部分建議對現有程序作出重大改動,可能影響使用本署設施的公眾人士及團體現時的訂場安排,因此我們在落實有關措施前展開諮詢,以期收集市民及相關持分者對新措施的意見。」

  申訴專員的建議及康文署的回應已載列於附件。當中的主要項目簡述如下:

* 涉及炒場或影響個人預訂項目:將現時可供個人預訂設施的期限由三十天前縮短至十天前,以減少已預訂的場地可供放售圖利的時間;將個人預訂收費設施的時數上限由同一場地同一類設施每天繁忙時間兩小時,收緊至所有場地同一類設施每天只可預訂兩節,以避免炒場;限制個人必須以身份證預訂場地;檢討現行的「執雞」安排是否需要作出修訂,以減少濫用情況;就個人不取場或違規訂立懲罰安排;以及檢討惡劣天氣補場安排。

* 有關影響團體租用安排:檢討以有限公司登記的團體三個月優先預訂安排;檢討繁忙時段團體的配額;以及檢討團體取消預訂的通知期及加重不取場的懲罰安排。

  事實上,康文署已就設施的預訂程序及分配機制作出全面檢討,並自去年九月起實施了一些改善措施,且取得初步成效。

  已於二○一一年九月實施的措施包括:改善電話預訂安排,規定以電話預訂康體設施須最少在使用設施前三天預訂,並須在使用設施前的一天繳費作實;終止市民在網上以非香港身份證的證件資料申請康體通用戶;提升康體通網上訂場系統;以及嚴格執行查核使用場地人士身份證明文件。

  發言人表示:「市民及團體對康體設施的需求一向甚殷,為平衡各方需求,康文署一直致力完善相關設施的預訂及分配安排,以期滿足不同人士的需要之餘,同時防止設施被濫用。」

  「在為期兩個月的諮詢期內,我們會提交文件諮詢十八個區議會及社區體育事務委員會,以及去信各體育總會邀請他們就建議措施提供意見。」

  「歡迎市民在這期間向本署表達意見,相關諮詢文件已上載康文署網頁(網址:www.lcsd.gov.hk)。」

  此外,康文署亦會於今年十二月中在轄下各主要康體設施例如體育館、網球場及草地足球場進行問卷調查,了解用家對建議措施的反應。

  康文署在完成收集、分析及平衡各方面的意見後,會修訂有關的預訂及分配場地程序及安排,並會進行電腦提升工程以配合推行有關改善措施。預計新措施將於二○一三年起至二○一四/一五年度分階段實施。



2012年10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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