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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四題:汽車引擎空轉(定額罰款)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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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馮檢基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汽車引擎空轉(定額罰款)條例》(第611章)(條例)已於去年十二月生效。近月有市民向本人投訴,指全港多處地方(例如學校區、遊客區及上落客貨區)經常有駕駛者停車不熄匙的情況。此外,有環保團體指出當局執法過於寬鬆,以致條例的阻嚇作用有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全港各區停車不熄匙黑點(以表列出);條例生效至今,(i)在這些黑點向駕駛者宣傳和執法的次數,(ii)執法人員向停車不熄匙的駕駛者發出口頭警告和定額罰款通知書的數目,並按車輛類別列出分項數字,以及當中有否涉及政府車輛;

(二)當局有否就條例的執法和成效等進行任何檢討和調查,包括停車熄匙條文的可操作性、執法方式、執法困難、對改善路邊空氣質素的實際效用,以及駕駛者對該條文的認知和對停車熄匙態度有何轉變;若有,結果為何,包括有否任何改善建議;及

(三)當局會否加強支援新技術的開發和應用,例如發展停車熄匙後仍可運作的汽車空調系統等、推動電動車的普及化,以及加快淘汰舊型號專營巴士或柴油商用車輛,以達至改善路邊空氣質素,從而與停車熄匙措施相輔相成?

答覆:

主席:

  《汽車引擎空轉(定額罰款)條例》(條例)於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生效,政府透過執法和宣傳以鼓勵駕駛者培養綠色的駕駛習慣。詳細回覆如下:

(一)我們會把一些經常接到投訴有車輛停車不熄匙的地點列作黑點;並會要求交通督導員日常巡邏時,加強留意這些黑點。我們亦會在這些地點進行宣傳暨執法行動。停車不熄匙的黑點載列於附表一。由法例生效至今年十月九日,環境保護署共進行了約三百四十次宣傳暨執法行動。

  截至本年九月底,交通督導員和環境保護督察曾向八百零六輛正空轉引擎的車輛執行計時程序。當中有三名駕駛人士因空轉引擎的時間超逾條例容許的三分鐘而接獲定額罰款通知書。涉及車輛的類別載列於附表二,當中並沒有政府車輛。政府亦已提醒所有政府司機必須遵守停車熄匙的規定。

(二)我們一直留意條例的實施情況。自條例訂立後,停車熄匙的駕駛人士比以往已大幅增加。至於個別未有遵守要求的駕駛人士,在執法人員開始計時後,絕大部分都會即時熄匙。除以執法促使駕駛人士養成停車熄匙的駕駛習慣,我們亦透過派發宣傳單張、舉辦戶外巡迴展覽及透過不同的宣傳平台(如電視台、電台、咪錶廣告、海報、橫額、報紙、巴士站燈箱廣告、網上廣告和智能手機應用程式廣告)等,提醒市民及駕駛人士停車時必須關掉引擎。

(三)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早前資助香港生產力促進局,開發停車熄匙後保持空調運作的加裝設備。運輸業界也可向「綠色運輸試驗基金」申請資助,試驗能達至符合基金目標和在停車熄匙後保持空調運作的系統。基金已收到三個試驗這類產品的資助申請,目前正在處理中。

  此外,為推廣使用電動車輛,政府延長豁免電動車的首次登記稅至二○一四年三月底,並繼續擴展充電網絡,現時已有超過一千個標準充電設施,在年底前會將快速充電設施增至十個。在新建樓宇方面,我們透過寬免停車場樓面面積的措施,鼓勵發展商在興建樓宇時提供基本設施,方便日後按停車場使用者的需要安裝標準充電設施。就現有樓宇而言,我們已就安裝充電設施的技術要求和安排發出指引,並設立熱線,向有意裝設充電設施的人士提供資訊及技術支援。

  政府亦全數資助專營巴士公司購買六輛混合動力巴士及三十六輛電動巴士作試驗,預期試驗可於二○一四年開展。

  舊型號專營巴士和柴油商業車輛是路邊空氣污染主要源頭之一。現時,所有歐盟前期巴士已全被淘汰。根據專營巴士公司提供的巴士更換計劃,我們預計所有歐盟一期的巴士將在二○一五年或之前退役。至於歐盟二期和三期巴士,它們早前已加裝粒子減少裝置以減少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排放。我們亦正聯同專營巴士公司為巴士試驗加裝選擇性催化還原器,以期提升它們的廢氣排放表現至歐盟四期或以上的水平。初步測試結果顯示加裝是可行的,並能有效減少氮氧化物的排放。試驗將於本年年底前完成,如證實技術上可行,政府會全數資助歐盟二期和三期專營巴士加裝有關設備。

  在加快淘汰舊式柴油商業車輛方面,我們早前推出資助計劃,鼓勵車主早日換車,我們正研究推出其他措施以加快淘汰造成嚴重空氣污染的舊式車輛。



2012年10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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