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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六題:侍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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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王國興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答覆:

問題:

  上屆特區政府於今年四月一日開始向合資格男性僱員提供有薪侍產假,亦有就設立法定侍產假進行研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今年四月一日至今,分別有多少名公務員和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申請及獲批准放取侍產假;

(二)是否知悉現時有多少個公營及資助機構向員工提供有薪侍產假;該數目佔有關總數的百分比;享有有薪侍產假的有關僱員總數,以及每次可放取的侍產假日數為何;及

(三)鑑於行政長官在競選期間承諾在當選後把侍產假制度逐步推廣至資助機構及私人企業,當局有甚麼計劃和時間表落實該承諾,以及詳情為何;若沒有計劃及時間表,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王國興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由二○一二年四月一日開始,政府向合資格的政府僱員提供五個工作天的有薪侍產假。截至九月三十日為止,各局/部門共批核1 315宗在四月至九月這半年內放取侍產假的申請,當中包括1 264名公務員的申請(佔總數96.1%)及51名非公務員的政府僱員的申請(佔總數3.9%)。

(二)我們並沒有公共機構及政府資助機構向其員工提供有薪侍產假的數字。這些機構員工的聘用條款,屬於他們作為僱主與其僱員之間的聘用事宜。有關機構可因應本身的情況,考慮是否採納家庭友善的僱傭政策或措施,包括為屬下僱員提供有薪侍產假。

(三)勞工處作為家庭友善僱傭措施的促進者之一,自二○○六年起,已開始推廣包括提供侍產假在內的家庭友善文化,透過該處組織的18個人力資源經理會及9個行業性三方小組,鼓勵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僱主及行業商會,實施不同形式的家庭友善僱傭措施。勞工處多年來亦獨自或與其他相關政府部門及機構合作,透過不同的宣傳渠道,包括大型研討會、巡迴展覽、教育光碟、宣傳片、特稿、刊物及宣傳單張等,持續推廣包括侍產假在內的家庭友善僱傭措施。

  經六年來努力的推廣,近年向僱員提供侍產假的機構數目有持續的增長。勞工處向其18個人力資源經理會的會員機構進行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自願向員工提供侍產假的受訪機構的比率,由二○○六年的16%,逐漸增至二○一二年的38.7%。

  另一方面,勞工處亦已就設立法定侍產假進行研究。在研究過程中,當局審視了其他設有法定侍產假的經濟體系的相關安排,並探討在以中小企為主的本港社會經濟背景下,若將侍產假訂為所有本港男性僱員可享有的法定福利,當局須處理的各項問題。

  勞工處正就侍產假立法的議題積極諮詢勞工顧問委員會。



2012年10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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