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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二題:校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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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耀忠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學童家長向本人表示,校巴服務供應嚴重不足,引致收費飆升,他們的負擔因而加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如何紓緩校巴服務供不應求的情況,例如會否寬免校巴牌照費,以吸引更多營辦商提供服務;及

(二)有否定期檢視校巴服務失衡的情況,並作出長遠規劃;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校巴服務供應方面,現況如下:

  接載學童的車輛分三類:(一)領有學生服務批註的非專營公共巴士(共3,384部);(二)由學校或辦學團體自行營運的學校私家巴士(64部);以及(三)俗稱「保母車」的學校私家小巴(1,448部)。三類車輛數目合共約4,900部。

  營辦商或學校可因應需求,申請增加或調整接載學童車輛或學生服務批註數目。營辦商只須向運輸署提出申請,車輛安全一經確定符合規定便可提供服務。換言之,政府是按自由市場的供求情況作出配合。

  可提供學生服務的車輛數目大致平穩。事實上,學校私家小巴數目已由二○一一年底的1,259部增至本年九月的1,448部;同期學校私家巴士也由60部增至64部。

  就非專營公共巴士服務而言,營辦商必須出示已獲得校巴服務聘用合約方能取得學生服務批註。過往獲批接載學童車輛數目會按合約所指的數目批出。為提供更大的營商便利,運輸署自本年七月二十七日起實施新措施,容許取得學生服務批註的營辦商,經申請後可以用旗下車隊的所有車輛作接載學童用途。營辦商因而可靈活調動車隊以滿足服務需求。自新措施實施以來,超過170輛車輛已因而獲發學生服務批註。

  由此可見,現有制度已有足夠的靈活性配合市場供求,滿足需要。儘管如此,運輸署會繼續因時制宜,留意各個類別的非專營公共巴士、學校私家巴士及學校私家小巴數目的變動及使用情況。署方並會透過定期會議,繼續與業界保持密切聯絡。

  至於車輛牌照費方面,收費是按車輛類別而非所提供服務類別而訂定的。其實,車輛牌照費費用自一九九一年以來一直未變。以可接載學童的車輛而言,牌費介乎每年900元至5,300元,只佔營運成本的一小部分。運輸署多年來與提供接載學童服務的營辦商保持緊密溝通,未聞業界因為牌費問題而未能提供接載學童的服務。教育局則指出,無論如何,低收入家庭的子女,可申領學生車船津貼。



2012年10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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