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兩名內地人因樓宇按揭詐騙被判入獄
****************

  一名五十四歲女子及一名四十八歲男子今日(十月十五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涉及串謀詐騙及串謀管有虛假文書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獄五十四個月及三十二個月。

  案情透露,兩名內地被告於二○一一年九月至二○一二年五月期間,分別冒認為兩個位於柴灣區的物業業主及以業主的名義於銀行開立戶口。他們其後分別向本地一間財務公司以偽造的樓契申請按揭貸款。女被告更以同一物業向另一間財務公司申請二按貸款,並成功取得貸款共六百二十萬港元。

  二○一二年五月,有關財務公司發現兩人所呈交的樓契與土地註冊處所註冊的核正副本有差異,遂向警方報案。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接手調查案件,並於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拘捕兩名被告,更於男被告身上搜出屬於真正業主姓名的虛假身份證明文件。

  兩名被告其後被落案控告串謀詐騙及串謀管有虛假文書罪名,今日被判刑。
  
  警方提醒業界應小心審核按揭申請,包括有關物業樓契的真確性。如有任何懷疑,應向警方報案。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三百八十八號



2012年10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0時52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