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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摻雜西藥成分的中成藥(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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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壎芵p今日(十月八日)指令一持牌中成藥製造及批發商「養吾堂藥廠有限公司」(「養吾堂」)從市面回收兩款名為「姑嫂調經丸」(註冊編號:HKP-00782)和「養吾堂天喜丸」(註冊編號:HKP-15616)的註冊中成藥。

  壎芵p發言人說︰「政府化驗所今日驗出壎芵p從市場監測中抽取的『姑嫂調經丸』樣本含有兩款非類固醇消炎藥成分,分別是雙氯芬酸和圇辛。該產品是由『養吾堂』生產,用於紓緩婦女經期不適。」

  發言人續說︰「『養吾堂天喜丸』同樣由『養吾堂』生產,成分與生產過程和『姑嫂調經丸』相同,同樣用於紓緩婦女經期不適。壎芵p的調查仍在進行中,作為預防措施,署方基於公眾安全理由指令養吾堂回收此產品。」

  發言人補充︰「非類固醇消炎藥被廣泛應用於治療痛症。病人因使用此類藥物而引發例如腸胃潰瘍等併發症的機會比一般人高,部分併發症可能不帶症狀而未能及時被發現,直至出現併發症如內出血等,才被發現。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香港法例第138章),含有上述兩種成分的產品被列為第I部(附表3)毒藥,必須有醫生處方及在藥劑師監督下才可購買。若據該中成藥指示服用,該兩種非類固醇消炎藥的成分都是低於常用治療劑量水平。壎芵p至今未有接獲與該兩種中成藥相關的不良反應報告。」

  「養吾堂」已設立了電話熱線2557 2686供市民查詢。壎芵p會密切監察回收情況。調查仍在進行中。

  發言人表示:「由於個案有可能觸犯《藥劑業及毒藥條例》(香港法例第138章),待調查工作完成後,壎芵p會徵詢律政司意見。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非法售賣或管有第I部毒藥,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均屬違法行為,一經定罪,最高罰則均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此外,任何人售賣藥物而其性質、物質或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的藥物所具有者不符,有可能違反《公眾壎秅峊型F條例》(香港法例第132章),最高刑罰為罰款一萬元和監禁三個月。壎芵p亦會將個案轉介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考慮作紀律行動。」

  發言人忠告︰「巿民應立即停止服用上述產品。如服用有關產品後感到懷疑或不適,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擁有該款產品的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將產品送交觀塘巧明街100號Two Landmark East十六樓壎芵p中醫藥事務部。」



2012年10月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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