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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提醒居民中秋節切勿煲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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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風送爽,一年容易又中秋,房屋署叮囑公共屋h居民,切勿讓子女煲蠟。

  房屋署發言人今日(九月二十七日)表示:「煲蠟十分危險,可能會釀成火警及導致嚴重燒傷。如住戶在屋h公眾地方煲蠟,房屋署會按『屋h管理扣分制』即時扣有關住戶五分。如因煲蠟而弄污地方,更會被罰款一千五百元。」

  他強調,兒童煲蠟或亂拋垃圾,會連累家人受罰。

  發言人說:「房屋署人員若發現有小童煲蠟,會加以勸阻,並會警誡其家長,若小童不聽勸告,我們會向有關住戶即時扣分。」他補充說,若住戶在兩年內累積扣滿16分,會被終止租約。

  發言人重申,房屋署絕不容忍住戶在屋h公眾地方煲蠟及亂拋垃圾;居民須同心協力,保持屋h佳節時安全清潔。

  中秋節期間,房屋署將加強屋h巡邏,打擊煲蠟及亂拋垃圾等缺德行為,房屋署會向亂拋垃圾者發出罰款1,500元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或傳票。

  除日常的巡邏外,房屋署會一連三天(九月廿九日至十月一日)派出區域巡邏隊巡視各公共屋h。

  區域巡邏隊由約40名身穿便服的房署職員及300名護衛員組成,他們會在辦公時間內外巡邏各公共屋h。

  房屋署又會於中秋節翌日早上,加派人手清理佳節過後居民遺留下來的垃圾。

  發言人說,房屋署透過屋h通訊、電梯大堂張貼海報,以及房屋資訊台播放的宣傳短片,提醒居民切勿煲蠟和保持地方清潔。

  去年中秋節期間,房屋署共發出了八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或傳票予在屋h公共地方拋垃圾或煲蠟的人士,以及作出了六百七十多次口頭警告,勸喻市民停止煲蠟。

  發言人忠告居民,切勿煲蠟,免致破壞美好佳節氣氛。



2012年9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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