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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為無律師代表訴訟人提供法律意見督導委員會主席及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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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九月十四日)宣布,為新成立的「為無律師代表訴訟人提供法律意見督導委員會」(督導委員會)委任主席及成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已委任彭鍵基法官為督導委員會的主席,以及張善喻博士、黎鳳儀、謝偉銓及嚴嘉洵為督導委員會的成員。

  蘇明哲及熊運信分別作為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的代表亦同時獲委任。

  督導委員會的成員亦包括民政事務局、法律援助署及司法機構的代表。

  督導委員會負責就預計於二○一二年年底前推出的「為無律師代表訴訟人提供法律意見的兩年期試驗計劃」(試驗計劃)的政策及運作,以及為無律師代表訴訟人提供法律意見的未來路向,向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供意見。

  政府發言人表示:「督導委員會主席彭鍵基法官是行將退休的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具備豐富的公共服務及司法經驗。在彭鍵基法官的領導下,相信督導委員會可就試驗計劃的運作提供策略方針及為未來路向提供建議。」

  發言人補充:「督導委員會的成員來自不同背景,包括法律、社會福利、專業及學術界別,擁有多元化的知識和廣泛的經驗,可向政府提供寶貴的意見。」

  督導委員會主席及成員的任期由二○一二年九月十五日至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12年9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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