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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舉辦新一輪展覽宣傳停車熄匙規定(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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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本月再展開新一輪宣傳《汽車引擎空轉(定額罰款)條例》(《條例》)的戶外巡迴展覽,首場位於柴灣青年廣場,展期由即日起至星期日(九月十六日),歡迎市民參觀。

  本月舉行的戶外巡迴展覽詳情如下:

日期      地點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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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至九月   柴灣青年廣場   中午十二時至
十六日               晚上八時(即日至
                 九月十五日);
                 上午十時至下午六時
                 (九月十六日)

九月二十日   尖沙咀市政局   中午十二時至
至二十三日   百周年紀念園   晚上八時

九月二十七日  荃灣公園     中午十二時至
至三十日             晚上八時
                 (九月二十七日及
                 二十八日);
                 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
                 (九月二十九日至
                 三十日)

  環保署自本年五月底開始已在各區舉辦多次戶外巡迴展覽,目的是加深市民對停車熄匙規定的認識,並向駕駛人士推廣良好的綠色駕駛習慣。規定有助減低汽車空轉引擎對環境造成的滋擾,及改善路邊空氣質素。

  環保署發言人今日(九月十三日)說:「踏入夏季以來,我們已全面在全港各區加強對《條例》的宣傳及執法工作,以雙管齊下的方式呼籲駕駛人士遵守停車熄匙的規定。交通督導員會在日常巡邏時對停車不熄匙的司機執法,而環保署則負責統籌在停車不熄匙黑點進行宣傳暨執法的行動。」

  截至本年九月初,環保署一共進行了約310次宣傳暨執法行動。此外,執法人員包括環境保護督察和交通督導員至今共向約625輛正空轉引擎的車輛執行計時程序。當中有兩名司機並未有在三分鐘內熄匙,執法人員已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發言人續說:「我們會繼續透過宣傳和教育,包括在街頭向司機派發宣傳單張、舉辦戶外巡迴展覽及透過不同的宣傳平台,提醒司機停車時必須關掉引擎。」

  《條例》於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正式實施,規定司機在六十分鐘時段內不可空轉車輛引擎超過三分鐘。執法人員會向違例司機發出罰款通知書,定額罰款為320元。有關規定全年實施,適用於全港所有道路,包括私家路和停車場。

  有關《條例》的進一步資料,可瀏覽環保署網頁(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air/prob_solutions/idling_prohibition.html)。市民亦可致電環保署熱線電話2838 3111或電郵idlingenq@epd.gov.hk查詢。



2012年9月1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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