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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人員制止在囚人士自我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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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懲教人員昨晚(九月十日)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及時制止一名在囚人士自我傷害身體。
     
  於晚上七時許,職員在飯堂洗手間內發現該名二十三歲男子,頸部有數處傷痕並手持原子筆,職員立即上前制止。除即場治理外,亦安排他到政府醫院作進一步觀察和診斷。他現時情況穩定。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本署一直採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設施、職員培訓、急救護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企圖自殺或作出自殘行為。」

  該名男子於本年六月因偷竊罪名被判入獄。



2012年9月1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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