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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為港人的內地孕婦於二○一三年在本港私家醫院分娩服務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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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六日)公布,在二○一三年繼續透過現行特別安排,協助香港永久性居民或持前往港澳通行證(俗稱「單程證」)來港定居的香港居民的內地配偶於香港私家醫院分娩。由八月十日起,上述香港居民的內地妻子,在香港接受產前檢查並在醫生的轉介下,可於本地私家醫院進行二○一三年分娩預約。

  有關夫婦須向私家醫院提交以下證明,以核實其身份:

* 香港結婚證明書;或經內地公證處公證內地結婚證明書;
* 港人丈夫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香港居民身份證正本;
* 港人丈夫的前往港澳通行證正本(如港人丈夫並非永久性居民);及
* 港人丈夫就結婚證明書及/或兩人婚姻關係的真確性的宣誓書。

  夫婦二人亦須簽署同意書,授權有關當局向香港及內地有關部門查核他們的內地結婚證明書、兩人身份證明等文件。

  按照有關安排,私家醫院可根據夫婦提交的文件及醫院床位等情況,簽發「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壎芵p會密切監察及進行抽查,並會將有懷疑的個案轉介執法機關跟進。

  目前,懷孕二十八周或以上的非本地孕婦,入境時必須持有並向入境處人員展示由本港醫院發出的「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否則可能被拒入境。

  政府早前已宣布二○一三年夫婦均非香港居民的非本地孕婦赴港產子的「配額為零」。此外,因應二○一三年的產科服務量,醫院管理局已停止接受非本地孕婦明年內的分娩預約。



2012年8月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0時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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