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兩名內地居民因串謀欺詐以來港產子而被囚
*******************

  兩名內地女居民於今年七月二十三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並於今日(八月六日)分別被判監五個月。

  案情指,首被告為一名二十九歲的非本地孕婦,她於去年十一月十八日在羅湖管制站被截查作入境訊問,經由壎芵p駐管制站醫生檢查,評估她已懷孕約十八周。她於訊問後獲准入境,其後於今年一月二十七日離境。及至今年二月二十三日,她抱茪@名嬰兒再次經羅湖管制站入境。在接受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職員訊問時,她聲稱於去年十二月在港期間早產,誕下她懷抱中的嬰兒。她經訊問後獲准入境。但其後資料顯示,她於今年四月二十日在沒有預約分娩服務的情況下衝到本地醫院急症室要求緊急分娩,並於翌日在該醫院誕下一名男嬰。

  首被告及次被告於五月七日被捕。在警誡下,首被告承認於今年二月二十三日入境時,以次被告所生的嬰兒遮蓋腹部,以掩飾其懷有身孕,並向入境處職員訛稱自己早產,誕下該懷抱中的嬰兒,從而騙取入境許可來港分娩。次被告是一名二十七歲的內地居民。在警誡下,她承認借出她所生的嬰兒給首被告以掩飾其懷有身孕的事實,以便首被告可順利來港產子。

  入境處發言人稱:「入境處十分關注未有預約分娩服務的非本地孕婦試圖入境香港分娩的情況,並會繼續不遺餘力於出入境管制站阻截未有預約分娩服務的非本地孕婦及打擊可能涉及的相關罪行。」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被裁定犯串謀欺詐罪的人士,可被判處監禁十四年。



2012年8月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53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