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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立法會任期的會議日期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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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二日)宣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根據《立法會條例》(條例)第4條,指明二○一二年十月一日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屆立法會任期的開始日期。

  政府發言人表示:「第四屆立法會的任期將在二○一二年九月三十日結束。將第五屆立法會任期的開始日期訂為二○一二年十月一日,可確保立法會的任期緊接上一屆的任期結束後開始。」

  此外,行政長官已按照條例第9(2)條,指明二○一二年十月十日為二○一二至二○一三年度立法會會期的開始日期。同時,按照條例第10(1)條,行政長官亦已指明二○一二年十月十日上午十一時正為第五屆立法會任期的首次會議日期及時間。

  有關第五屆立法會任期的開始日期、二○一二至二○一三年度立法會會期的開始日期,及第五屆立法會任期的首次會議日期和時間的公告將在政府憲報刊登。

  政府今日亦同時宣布,行政長官的首份《施政報告》,將於二○一三年一月十六日發表,以預留充足時間就《施政報告》的內容向第五屆立法會議員作全面諮詢。

  發言人說:「政府及立法會均在二○一二年換屆,而本屆立法會已於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中止運作。政府希望在制定《施政報告》的工作上,和立法會建立有建設性的夥伴關係。為了預留充足時間諮詢新一屆立法會議員,行政長官的首份《施政報告》將於二○一三年一月發表。」

  發言人說:「行政長官已承諾,改善民生的措施會在準備就緒後推出,而非等待《施政報告》發表時才公布。因此,《施政報告》的發表日期延至二○一三年一月,將不會影響行政長官落實他的政綱。」

  發言人補充說:「行政長官擬於二○一二年十月十七日出席立法會會議並致辭,闡述他的管治理念、檢視第四屆政府首三個月的工作進度,以及概述他的施政方向和二○一三年的工作重點,以作為《施政報告》全面諮詢的基礎。」



2012年8月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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