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立法會:食物及壎竻膚蔽矕N《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動議決議案致辭全文
******************************

  以下為食物及壎竻膚蔽灠炙瓣憭竣憿]七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動議決議案通過《2012年藥劑業及毒藥(修訂)(第2號)規例》及《2012年毒藥表(修訂)(第2號)規例》致辭全文:
 
主席:
 
  我謹動議通過議程所印載,以我名義提出的議案。
 
  現時,我們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制定一套註冊和監察制度,規管藥劑製品的銷售及供應。根據條例訂立的《毒藥表規例》及《藥劑業及毒藥規例》,分別載列一個毒藥表及數個附表。毒藥表內不同部分及各附表上的藥物,在銷售條件及備存記錄方面均受到不同程度的管制。
 
  為保障市民健康,某些藥劑製品必須在註冊藥劑師在場監督下,在藥房出售;某些藥劑製品的銷售詳情則須妥為記錄,包括銷售日期、購買人的姓名及地址、藥物名稱及數量,以及購買該藥物的目的;另一些藥劑製品則須有註冊醫生、牙醫或獸醫的處方,才可出售。
 
  因應十一種藥物的註冊申請,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建議,在毒藥表的第一部及《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的附表1及附表3內加入以下十一種物質,它們分別是:
 
(a) 阿比特龍(Abiraterone);其鹽類;
(b) 阿Q沙班(Apixaban);其鹽類;
(c) 阿塞那平(Asenapine);其鹽類;其光學異構體;
(d) 貝利木單抗(Belimumab);
(e) 右蘭索拉唑(Dexlansoprazole);其鹽類;
(f) 吉美拉西(Gimeracil);其鹽類;
(g) 利格列汀(Linagliptin);其鹽類;
(h) 奧替拉西(Oteracil);其鹽類;
(i) 帕木單抗(Panitumumab);
(j) 瑞替加濱(Retigabine);其鹽類;
(k) 利匹韋林(Rilpivirine);其鹽類。
 
  含有以上物質的藥劑製品及製劑必須根據處方,在註冊藥劑師在場監督下於藥房出售。
 
  此外,管理局亦建議將「多潘立酮(Domperidone);其鹽類」加入列載於毒藥表第一部。含有以上物質的藥劑製品及製劑亦必須在註冊藥劑師在場監督下於藥房出售。
 
  我們建議有關在毒藥表第一部及附表1及附表3內加入十一種物質的修訂規例,在今年七月二十日刊憲後即時生效,以便盡早對含有這些物質的藥劑製品加以管制,並讓這些藥劑製品早日在市場銷售。而將「多潘立酮(Domperidone);其鹽類」加入毒藥表第一部的修訂規例,則建議於規例刊憲當日起計的2個月屆滿時實施。
 
  上述兩條修訂規例是由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擬定。管理局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成立,是負責規管藥劑製品的法定機構,成員來自藥劑業、醫療界和學術界。鑑於上述藥物的效用、毒性和潛在副作用,該局認為必須作出有關的擬議修訂。
 
  主席,我謹此陳詞,提出上述動議。



2012年7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2時36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