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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就批准《2012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修訂)規例》而動議的決議案總結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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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七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就批准《2012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修訂)規例》而動議的決議案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我感謝剛才各位議員的發言。

  議員的發言與本議案有直接關係的是強積金的收費問題。我想在此作簡單回應。政府認為收費水平有下調的空間。事實上,政府和積金局一直透過提高市場透明度及增加市場競爭等措施,藉市場力量調節強積金基金收費水平。主要措施當然是大家很熟悉的,包括我們在六月通過規管強積金中介人的《2011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新的法定中介人規管制度及「半自由行」,即僱員自選安排將於今年十一月一日起實施。我們預計屆時可以自由轉移的強積金資產,將由現時41%大幅增加至67%,有助增加市場競爭。政府及積金局留意到部分受託人公開表示僱員自選安排的推行,會增加減費壓力,並且陸續推出收費較低的強積金計劃。

  積金局亦已委託顧問公司,對強積金受託人行政成本進行研究,希望通過分析受託人的營運程序及成本項目與水平,進一步精簡程序,擴大減費空間。積金局會就顧問研究結果向政府提交建議。

  主席,這項附屬法例旨在引入補償基金的暫停和恢復徵費機制,如果獲得立法會通過,積金局將啟動有關的法定程序,預計將可於本年九月份開始暫停收取每年0.03%的徵費,以二○一一年底強積金資產水平計算,可節省約一億元,讓強積金計劃成員受惠。

  我懇請各位議員支持動議。




2012年7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2時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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