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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就《2012年大老山隧道(修訂)附例》動議議案的發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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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今日(七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2012年大老山隧道(修訂)附例》動議議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謹依照議程,動議通過我名下的第二項議案。

  我現在動議的這項議案中的修訂,是大老山隧道(大隧)專營商大老山隧道有限公司根據《大老山隧道條例》訂立,以修訂《大老山隧道附例》。

  其中三項主要修訂已於剛才動議《2012年東區海底隧道行車隧道(修訂)附例》時所作的整體介紹中提及,即第一,訂明劃一的自動收費標誌;第二,讓隧道專營商可使用照明交通標誌管制車輛交通和行人;第三,訂明除車輛的駕駛人外,車輛擁有人亦有法律責任繳付隧道費。

  議案如獲立法會通過,修訂附例會在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日生效。

  主席,我謹此動議議案。



2012年7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1時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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