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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格人士及工人因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及緩刑監禁及因違反安全法例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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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間渠務承建商的一名合資格人士及一名工人因違反《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的規定,被香港警務處檢控,今日(七月九日)在荃灣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一百八十小時及監禁六個月,緩刑二十四個月,同時,因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及《工廠及工業經營(密閉空間)規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分別被判罰款二萬元及五千元。

  案情涉及一宗於去年六月十七日在葵涌發生的致命意外。一名工人在地底渠管工作時,被突然湧入渠管內的水引致溺斃。



2012年7月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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