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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就其住所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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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回應傳媒有關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住所的查詢,以下為張炳良教授的幾點聲明:

1. 張炳良教授在購買大埔兩個相連單位前知悉單位內部有改動,故在訂定買賣合約時格外小心,並應律師的意見在買賣合約附加額外協議,由賣方確認單位內沒有違章建築,同時由賣方提供由合資格人士(Authorised Person)發出的證明書,證明打通兩單位的牆身,並非結構牆,以及該屋苑管理處不會要求還原牆身。

2. 該單位在六月初正式完成買賣。其後,張炳良教授並沒有在單位內再作任何改動。

3. 同時,據張炳良教授理解,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1(3)條,在建築物內進行的一些建築工程如並不涉及該建築物的結構,則可獲豁免,不用入圖則。

4. 張炳良教授在六月二十八日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屆政府主要官員任命的記者會上接受記者提問時已提到鑑於近日社會上的關注,他會在搬入新居後安排專業人士再詳細檢查單位。

5. 張炳良教授購入兩個相連單位及一個停車位,總成交價為一千六百萬元。至於按揭契約的處理,是銀行方面指示要求分為兩張按揭契約,而並不是張炳良教授提出的。至於總按揭金額,則為總成交價的一半,即八百萬元。



2012年7月7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1時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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