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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與傳媒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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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七月四日)出席電台訪問後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關於僭建問題)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去年我已經聘請了專業人士(審視物業),其實我的物業有點特別的,因為比較舊,是五十多年的物業,所以例如申請(修改)方面都有其複雜性,我們入則後都要一段時間處理申請。我最近收到工程的批准後,我們(聘請)的專業人士便根據批核進行有關工程。

記者:想問修改工程大約是甚麼?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其實很複雜,這個我交給了專業人士去進行後,我很簡單地指示,就是根據批核的工程去進行,是在我家的露台和睡房的工程,現在進行中。

記者:有多少個工程?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其實我沒有仔細看圖則,我交了給專業人士去跟進。

記者:其實是去年哪個月發現這個問題?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我記得是去年七月左右。有沒有其他問題呢?

記者:另外想問新一屆政府會否有目標,今屆會否希望發出免費電視牌照,以及《版權(修訂)條例》方面,會否有信心在今屆政府處理?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我逐個問題回答。免費電視服務牌照方面,我想指出,以往行政會議是很積極處理這件事,我們一定要根據程序和在充分考慮的情況之下去處理,所以現屆的行政會議,我們也會積極去處理這個案。因為基於保密的機制,我不能夠透露處理的內容。所以,不好意思,問過我多次,我也只可以給這個答案。但我可以告訴大家,行政會議是積極、審慎、盡快去處理申請。

記者:會否有時間表?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我不能夠給行政會議一個時間表,因為行政會議有自己的程序去進行,我作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我是不可以給一個時間表予行政會議的。

  另外第二個問題,我不同意《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是「網絡二十三條」,這條例修訂是要與國際版權發展接軌,在高科技及技術中立的情況下保障版權,是非常重要的。多個設有版權法的國家已經修訂他們的版權條例,香港也需要做同樣的事情。我重申《版權(修訂)條例》並無針對二次創作或惡搞。現行法例,即未修訂前的法例,對二次創作的處理,在修訂後對這方面的處理並沒有作出變動。這方面似乎仍有很多誤解,我希望解釋清楚。修訂的內容是根據以往法院案例的考慮因素,引入新修訂的條款之內,以提升整體的清晰程度,這並無針對所謂惡搞或二次創作,所以我想再重申這點。

記者:是否有信心今屆政府可以處理二次創作方面的問題?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我們會小心處理這方面的事宜。我們聽到很多,特別是網民的聲音,希望豁免二次創作或所謂惡搞。我們看到在國際上,仍未有一個地方或國家能夠有一個惡搞或二次創作的定義。假設經過諮詢後,各方面大致上都認同豁免,亦需要有一個清晰的界定甚麼是惡搞或二次創作。這是一個嚴肅的問題,我們聽到大家的關注。我們亦要平衡版權擁有者的權利,這是需要保障的,如何取一個平衡點是非常重要的。我們不會草率作豁免,亦需要諮詢各個持分者,大家取得一個平衡點及有適當的共識後,我們會進行這方面的工作。大家都知道立法會的會期快將完結,仍有很多法案,如我們手上仍有重要的民生議題《2012年商品說明(不良營商手法)(修訂)條例草案》需要處理。在本立法年度內,《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並不會恢復二讀。我們會考慮仔細的情況,即經過諮詢後,下一屆立法會再作跟進。

記者:可否再說一次現時免費電視牌照的申請情況?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我只可以說,在現階段免費電視服務牌照的申請由行政會議處理,這是根據《廣播條例》第8、第9、第10條的法律框架下進行。行政會議亦有保密機制,我只可以告訴大家,行政會議會有效、盡快和仔細地審核免費電視服務牌照的申請。



2012年7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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