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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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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宇署發言人今日(六月二十九日)宣布,強制驗樓計劃和強制驗窗計劃將於明日(六月三十日)開始實施。強制驗樓計劃和強制驗窗計劃分別涵蓋樓齡達三十年或以上及樓齡達十年或以上的所有私人樓宇,但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兩個檢驗計劃旨在解決香港長期存在的樓宇失修問題。根據計劃,該署每年會安排揀選二千幢和五千八百幢目標樓宇,分別進行強制驗樓和驗窗。揀選工作將按季進行,每季就強制驗樓和驗窗分別選定五百幢和一千四百五十幢目標樓宇。每季選定的目標樓宇,會包括在不同地區內有不同狀況及樓齡。

  此外,為減低對樓宇業主的影響,屋宇署會安排強制驗樓計劃的目標樓宇同時進行強制驗窗,即每年被選定進行強制驗樓的目標樓宇(二千幢)亦會同時進行強制驗窗,以便業主可同時進行兩項計劃的檢驗及修葺工程;而餘下的三千八百幢目標樓宇則只需進行強制驗窗。

  屋宇署首先會於二○一二年七月向首批按季被選定的目標樓宇的業主/業主立案法團發出預先知會函件,以提示他們為進行所需的檢驗及修葺工程做好準備及安排。該署會在發出預先知會函件的六個月後,向選定同時進行強制驗樓及驗窗的目標樓宇的業主發出法定通知;以及在發出預先知會函件的一至兩個月後,向選定只進行強制驗窗的目標樓宇的業主發出法定通知。

  為配合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的推行,政府會聯同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及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推行多項支援計劃,以協助業主遵從法定要求。業主可就當局執行法定通知的事宜聯絡屋宇署。至於技術及財政支援的事宜,房協及市建局會為業主提供一站通聯絡服務。屋宇署亦會聯同房協和市建局為目標樓宇的業主安排地區簡介會,講解強制檢驗計劃及配套支援的詳情。

  業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遵從強制驗樓或驗窗的法定通知,可被檢控。另外,屋宇署會先向不遵從強制驗窗的法定通知的業主發出定額一千五百元的罰款通知書。

  屋宇署已展開大規模的宣傳和公眾教育活動,包括在電視及電台進行宣傳廣播,以及向公眾派發有關兩個強制計劃的一般指引、小冊子及海報,介紹兩個計劃,並已出版兩個計劃的作業守則,供建築專業人士和註冊承建商參考。

  有關強制驗樓計劃和強制驗窗計劃的資料及詳情,以及註冊檢驗人員名冊及合資格人士的名單,可瀏覽屋宇署網頁(www.bd.gov.hk)。



2012年6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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