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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邀請團體就分配空置校舍作為國際學校發展表達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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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六月二十五日)邀請團體就分配空置校舍作為國際學校發展表達意向。

  教育局已物色四所空置校舍,並計劃分配予國際學校,以應付國際學校日增的學額需求,及配合國際學校當前的發展需要。現時在本港的非牟利國際學校辦學團體和其他有興趣及符合有關要求的團體,均可表達意向。

  教育局發言人說:「政府致力支持國際學校體系的蓬勃發展,以滿足在香港居住的本地和海外家庭,以及因工作或投資而來港居住的家庭,對國際學校學額的需求。我們已物色一所位於南區、一所位於東區及兩所位於觀塘區的空置校舍作此用途。」有關校舍的詳情請參閱附件。

  「邀請團體表達意向是第一階段的工作,以助我們了解國際學校體系的發展需求以及對使用這些空置校舍的興趣。我們會視乎團體的回應,確定將會分配的校舍名單,並在本年的稍後時間進行校舍分配工作。我們將會邀請有興趣並已遞交回覆表格的團體,提交詳細的辦學計劃書,透過公開及公平競爭的機制分配校舍。」

  在上述校舍營運的國際學校及其辦學團體必須是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機構。揀選最合適的國際學校辦學團體的考慮因素包括:良好架構、妥善管理、堅穩的財政基礎、良好往績和具證明營辦國際學校的經驗及有關專才。申請團體須評估擬提供課程的潛在需求,以及該課程如何能配合其目標學生的需要。

  國際學校須以自負盈虧的模式運作。申請團體須自資翻新校舍的所需工程。成功獲分配空置校舍的團體,通常可以以象徵式租金租用校舍。

  有興趣的團體須於八月二十七日或之前表達其意向,以及在遞交回覆表格前仔細閱讀載於「回應團體須知」的基本要求。填妥的回覆表格須以郵寄(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6樓)或傳真((852) 2119 9107)交回教育局基礎建設及研究支援分部。「回應團體須知」及回覆表格可在教育局網頁下載(www.edb.gov.hk/index.aspx?nodeID=246&langno=2)。



2012年6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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