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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日(六月二十一日)下午在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大堂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候任行政長官:大家好。就有關我山頂住所室外花園的地方加建了一個玻璃棚的事,我向公眾致歉。這是無心之失,我亦都從來沒有隱瞞過,我一知道之後,就請承建商在幾個小時的時間�塈滼o個玻璃篷拆除。
過去幾年,我請很多朋友到我的家中,包括新聞界,到我家�埵Y飯、採訪,而這個加建玻璃棚的地方,是多次香港的媒體,包括電視媒體,採訪我和攝影的地方來的。所以媒體都有很多檔案的照片,是關於這個玻璃棚的情況的,所以昨日拆除這個玻璃棚,我只不過想盡快符合到《建築物條例》,並不是要怎樣隱瞞證據,或毀屍滅跡,因為今日大家在報紙看到的玻璃棚照片,都是有些時候媒體來採訪我的時候拍下來的。在到過我家�埵Y飯的朋友當中,從來沒有人說過「你這個玻璃棚是僭建的,你快點處理它」。昨日早上,我決定把它拆除,雖然有些專業界的朋友說,只要把上面的玻璃片移除,就可以不用拆除,但我也不想,就這件事我向公眾致歉。
我知道我作為候任行政長官和我的團隊,在這些問題上我是要倍加注意的,因此我會盡快請專業人士到我的住所,再仔細地檢查我家中有沒有其他地方有僭建,或者有被認為僭建的可能,我一定會從嚴處理,即使有些地方是屬於「灰色地帶」,我都希望盡快把它處理,有需要拆除的話就拆除。
記者:優先處理五司十四局決議案的動議被立法會否決,你下一步有何部署?
候任行政長官:下一步我要與同事一起研究,看看下一步怎樣做。立法會的否決是剛剛發生的,剛才我下來之前與同事談了一下,希望下午能夠有多一點時間和他們再詳細談談。
記者:你之前出聲明表示這個建築物只是一個小型工程,不需要向屋宇署申報,其實在搭建後有否向屋宇署申報家中有這樣的一個建築物?
候任行政長官:我要說清楚,今日大家在報紙看到昨晚我給報紙的書面聲明已經說清楚了,我起這個玻璃篷的時候,不知道要申請,我亦都從來沒有設法隱瞞媒體。我各個方面的朋友到過那�堳雃h很多次,每次帶他們行花園,因為那�堿O我種菜的地方,所以大家很多時來看我種過瓜菜,這個地方就是一個背景。
我再說一次,這個不是一間玻璃屋,而是一個玻璃篷,它不是密封的,所以這件事,我和經常來我家的朋友都從來沒有人想過這個篷是會不符合《建築物條例》的。但我昨日知道之後,雖然有朋友跟我說,他說「你稍為把它改動一下,就可以符合,不用整個拆除」,但我覺得既然是一個簡單的搭建物,我可以在幾個小時之內把它拆除,就把它拆除。這個亦不存在把它拆除後讓大家不知道,因為媒體一直都有檔案的照片或影片。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完
2012年6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4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