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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規會秘書處澄清有關將中區政府合署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文物專區」地帶的規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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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報道指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拖延處理一宗有關把中區政府合署用地從「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文物專區」地帶或「政府、機構或社區(1)」地帶的規劃申請,以及有關城規會在古物諮詢委員會(古諮會)就中區政府合署評級後,需要數個月才能處理該規劃申請的批評,城規會發言人今日(六月十四日)澄清該項根據《城市規劃條例》(《條例》)第12A條的規劃申請,是嚴格遵照《條例》規定處理。

  城規會發言人指:「該項申請由二十個團體遞交(申請人)(見附件)。有關申請首次在二零一一年五月六日的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會議上討論。小組委員會同意延期兩個月對該申請作出決定,以便申請人有時間準備回應有關政府部門的意見,並同意應在二零一一年七月把申請提交城規會考慮。」

  「鑑於政府會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公布有關西座重建計劃的公眾諮詢結果,規劃署於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的城規會會議上建議,並得到城規會同意延期考慮這宗申請,直至政府公布有關公眾諮詢報告及西座經修訂的重建計劃後才提交城規會考慮,確保所有相關因素得以被考慮。政府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公布公眾諮詢報告及經修訂的重建計劃。古諮會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同意政府山關注組的要求優先處理中區政府合署的評級工作。」

  發言人說︰「申請人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要求再度延期考慮有關申請,直至古諮會就中區政府合署的評級作出決定,理由是古諮會進行評估時所考慮的資料,以及古諮會的商議事項及決定對這宗申請十分重要,亦有助城規會考慮有關申請。申請人在申請信內亦提到在考慮任何由政府提出改劃上述地盤用途地帶的建議,亦應考慮古諮會提供的資料。城規會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經商議後同意申請人的要求,該申請須在古諮會完成對中區政府合署評級後提交城規會考慮。」

  公眾可於城規會網頁(www.info.gov.hk/tpb)瀏覽上述城規會會議的會議記錄。



2012年6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1時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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