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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應有關沙羅洞發展計劃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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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今日(六月十四日)有傳媒引述意見指控沙羅洞發展商將會獲批免費使用政府土地,政府發言人作出下列聲明:

  沙羅洞是政府於二○○四年推行的新自然保育政策中,公私營界別合作計劃下提出的建議項目。公私營界別合作計劃,有助加強保育在私人土地上具生態價值的地點。透過與土地擁有人的合作,項目計劃可以對具有重要生態價值的私人土地進行保育。

  就沙羅洞的公私營界別合作計劃項目,有關人士對項目申請人將會「獲批免費使用政府土地」和「涉及利益輸送」的指控毫無根據,與事實不符。

  早前政府當局與包括有關人士在內的香港鄉郊基金代表會面時,已清楚向與會者解釋除《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下的環評程序外,沙羅洞項目的倡議人亦須符合《城市規劃條例》及有關土地使用的規定及申請程序。《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和《城市規劃條例》的法定程序公開、透明和公正,亦設有機制收集和考慮公眾人士就項目提出的意見。

  如沙羅洞發展項目取得相關的法定准許(如《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城市規劃條例》的准許),項目倡議者仍須向地政總署就土地的安排提出申請。地政總署會以地主身份考慮該申請。任何土地安排,如獲批准,將受到有關地契的條款及細則約束,包括支付政府評估應繳的地價。地政總署至今未有收到有關的申請,亦不存在利益輸送問題。

  現時沙羅洞項目的倡議人已完成其項目的環境影響評估,並按《環境影響評估條例》進行環評程序,供公眾人士查閱,公眾可在六月十九日或之前提供意見。環境諮詢委員會(環諮會)亦會審議該報告及向環保署署長提交意見。一如既往,環保署會審慎考慮公眾人士和環諮會的意見,以及《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其技術備忘錄及研究概要的所有有關要求後,才會批准或拒絕批准環評報告。



2012年6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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