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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重收斬竹灣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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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總署今日(六月十四日)重收新界西貢斬竹灣丈量約份第256約地段第380號、第381號、第386號、第388號及第407號的土地,西貢地政處已在現場豎立「政府土地」的告示。

  該等地段的前擁有人違反有關土地契約條款,地政總署曾發出警告信,但前擁有人未有作出糾正。地政總署經諮詢及考慮法律意見後,決定重收該等地段。

  根據《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第126章)第8條,該等地段的前擁有人可在重收註冊摘要註冊日期起計六個月內呈請行政長官就重收給予寬免,或向原訟法庭申請以該法院在衡平法上的司法管轄權就重收給予寬免。



2012年6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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