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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局長談海運碼頭地段安排及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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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六月七日)就海運碼頭地段安排及中區政府合署西座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發展局局長:首先多謝大家出席起動九龍東辦事處開幕典禮。這兩天就海運大廈的換地安排,我聽到有些疑問,議員亦有些關注,雖然一般關於土地契約的事我們不方便多說,因為這是政府作為業主與一位承批人商討過程的結果,但為釋除公眾疑慮,我今日和大家講講這情況。

  海運碼頭地段英文是KPP83,KPP即Kowloon Public Pier,換句話說,這地段不是一般只是商業的地段,它亦包括一個郵輪碼頭的營運。這地段的契約到今年六月十六日屆滿,發展商早年曾經提出希望續期五十年,但考慮到郵輪碼頭事業會隨國際形勢改變,政府作為業主,是希望保留最大的彈性,讓我們可以回應郵輪業在未來的發展,所以當年他們申請續期五十年,我們拒絕了。但我們表示願意探討,以換地形式,最多二十一年,以方便郵輪碼頭繼續營運。

  一般來說,在香港有地契,在地契未到期前,一般的做法是承批人可以提出修訂地契,或與政府進行換地,以延續土地使用,這是很慣常的做法。所以,我聽到一些議員說,為甚麼不去招標而讓他們換地,其實這反而是比較奇怪的想法,因為一般香港的地契承批人都可以在地契期內提出修訂或與政府換地。承批人在換地的過程中,亦是慣常的做法,就是除了原有批地的界線,他們可以申請與政府交換,所謂surrender and re-grant,希望可以換到額外的政府土地。今次海運大廈碼頭的做法,就是政府一向有以短期租約的形式,另外租了一些官地予發展商,以配合海運大廈和郵輪碼頭的運作,所以今次換地安排,是由發展商將整幅的KPP83,即我剛才所說的郵輪碼頭的地段交出來,而我們則額外給予之前以短期租約批予他們的土地,但這些額外的土地規模很小,在原本的土地中只佔一個很小的部分,目的是令整個郵輪碼頭的運作更加方便。

  就整項換地安排、商討也是由地政總署的同事負責,而補地價大家也知道,所有有關政府土地的補地價事宜,也是由地政總署的專業估價師,以慣常的專業方法進行評估,而今次換地安排的評估是以十足巿值去做,同時在新契約的二十一年內,發展商亦要每年繳交差餉物業估值百分之三的地租。

  所謂可用的商業用途的樓面面積,最近我看報,可能因為換地仍未在土地註冊處登記,所以一般人未看到這幅土地的換地情況如何,我今日詳細講講。整個換地之後,可建的最高樓面面積是八萬五千六百七十二平方米,但其中作商業用途的,大概只佔最高樓面面積的百分之五十九,即等如五萬零六百三十二平方米。你會問,其餘的百分之四十一是甚麼呢?其餘的百分之四十一,即三萬五千零四十平方米,其實是用作海運大廈碼頭的停車場、斜道、海關、入境、行李等設施,因為它畢竟是一個國際郵輪碼頭。在新契約換地之後,亦容許發展商興建一座四層高的建築物,這幢四層高的建築物建成後大約有三千平方米是由發展商負責興建和斥資,但用途其實也不是商業用途,很多屬政府用途,例如改善現時的海關、入境、旅客行李大堂和檢疫設施,希望能夠讓郵輪碼頭的營運更加順暢,所以這些不是商業用途的樓面面積。

  總的來說,整個換地安排,正如有些評論說,是符合公眾利益,做到雙贏,政府既能透過換地收到土地收入,而整個郵輪碼頭的運作亦可以不受影響繼續下去。最後,我想說一句,在整個換地的商討和補地價的過程,現任的特首和候任特首以及他們兩位的辦公室均完全沒有參與。事實上,到了補地價的事宜,我作為發展局局長亦從來不參與,是由地政總署的專業估價師做的。我想在此作交代。

記者:政府是否會繼續拆政府山西座,是否沒有聽古物諮詢委員會的意見?

發展局局長:我們一貫的立場,是古諮會未按一些人的要求進行評級時,我們在二○○九年已經邀請英國非常著名的文物保育建築公司,為整個政府合署包括中座、東座和西座,做了詳細的歷史和建築評估。其後在二○○九年,就保育中環關於政府合署的前途,亦按這評估而作出。所以古諮會要評級,並非我們原定計劃的一部分,是古諮會因為聽到一些保育人士和保育團體的意見,他們邀請專家小組做,但我們會留意專家小組交予古諮會的評級建議,下星期會討論。但如果因為有這個評級,而不在我們原先計劃的工作內,將整個政府合署和重建西座的計劃改變,我們現在沒有此打算。



2012年6月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0時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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