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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九題:餐飲業的經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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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六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林大輝議員的提問的書面回覆:

問題:

  有不少本港餐飲業人士向本人反映,本港通脹問題日益嚴重,商鋪租金和食材價格不斷上升,加上法定最低工資的實施,引致食肆的經營成本持續增加,餐飲業要面對被迫加價、裁員及結束營業的壓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每年食肆開張及結束營業的數目為何,並按食肆類別列出分項數字;

(二)過去五年,每年餐飲業的從業員人數為何,並按食肆類別列出分項數字;

(三)過去五年,每年餐飲業共有多少宗勞資糾紛、涉及金額和受影響的僱員人數分別為何,並按食肆類別列出分項數字;

(四)是否知悉,自二○○三年七月「個人遊」計劃推行以?,每年「個人遊」旅客為本港不同類別的食肆帶來的收益為何;

(五)是否知悉,過去五年,每年香港市民在不同類別的食肆消費的總額為何,以及市民在不同類別食肆的消費平均佔其收入的百分比為何;

(六)有否評估法定最低工資的實施對不同類別食肆的經營成本和人手產生甚麼影響;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七)有否評估,過去五年,本港商鋪租金的變動對不同類別食肆的經營成本和盈利產生甚麼影響;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八)有否評估,過去五年,食材價格的變動對不同類別食肆的經營成本和盈利產生甚麼影響;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九)現時各類食肆辦理所需牌照一般需要的時間為何;會否研究進一步簡化有關程序以縮短辦理時間;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十)過去五年,有何針對性支援本港餐飲業持續經營和發展的措施;及

(十一)有否評估現時餐飲業面對甚麼經營和持續發展的困難和機會,從而推出針對性的政策和措施去協助業界解決困難和把握機會?

答覆:

主席:

  就議員的問題和提議,我們已經與食物及壎竻翩B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勞工及福利局和經濟分析及方便營商處跟進,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沒有備存食肆開張及結束營業的數目。食環署在過去五年每年新簽發及取消/不續牌的各類食肆牌照數目載列於附表一。

(二)根據政府統計處「僱傭及職位空缺按季統計調查」所得結果,過去五年不同食肆類別的就業人數載列於附表一。

(三)過去五年,經勞工處處理的飲食業勞資糾紛的宗數和涉及的僱員人數列於附表一。就飲食業的勞資糾紛,勞工處沒有備存按食肆類別劃分的分項數字,亦沒有申索金額的統計數字。

(四)根據香港旅遊發展局(旅發局)專題調查的數據,二○○四至二○○九年「個人遊」計劃(計劃)下額外旅客消費對飲食業貢獻的估算數字載列於附表一。

  由於旅發局沒有在二○一○和二○一一年就計劃的影響進行專題調查,因此沒有二○○九年後計劃下額外旅客消費對飲食業的貢獻的估算。

(五)政府並沒有備存所要求的資料。

(六)政府統計處每年進行「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就香港僱員的就業情況提供全面的數據,這些統計數字亦用於與法定最低工資有關的分析。二○一一年「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的結果顯示,二○一一年五月至六月本港受聘於飲食業的僱員數目為二十萬六千一百人,相比二○一○年四月至六月上升約一千人。不同類別食肆的分項數字載列於附表一。

  此外,政府統計處每年進行「經濟活動按年統計調查」,編製不同行業(包括飲食業)的業務表現及營運特色的統計數據,當中包括僱員薪酬(包括工資、薪金及其他僱傭福利)、營運開支及業務收益等經營業務的資料。二○一一年「經濟活動按年統計調查」已在今年二月開始進行,結果將在年底發表,可反映法定最低工資實施後的情況。

(七)及(八)根據政府統計處每年進行的「經濟活動按年統計調查」搜集的資料,個別種類食肆及整體膳食服務業在過去五年的業務表現及營運特色主要統計數字可參閱附表二至四。

  二○○五年至二○一○年期間,儘管香港經濟曾受全球金融海嘯衝擊而陷入衰退,但能迅速走出逆境,經濟累計仍有百分之二十一的實質增長。本港商鋪租金及食材價格在過去兩年顯著上升,令本地食肆的經營成本有所增加,但由於這段期間整體經濟處於上行周期,內部環節維持暢旺,食肆生意亦顯著增加,從而部分紓緩了成本上升對盈利造成的影響。從附表二至四可見,中式餐館及酒樓一向利潤微薄,較容易受租金和食材成本漲升所影響,幸好二○一○年酒樓生意回升,二○一○年總體盈餘/生意額的盈利率為百分之五,與金融海嘯前三年(即二○○五至二○○七年)的平均水平(百分之五點五)大致相若。相比之下,快餐店的生意額升幅更大,而提價能力亦較高,盈利率在過去幾年都維持在雙位數。

  總括而言,整體膳食服務業生意的盈利率雖在近年略為下降,但二○一○年的數字與二○○八年金融海嘯前三年(即二○○五至二○○七年)的平均水平(百分之七點一)仍大致相若。

  二○一一年「經濟活動按年統計調查」已在今年二月開始進行,結果將在年底發表。

(九)根據《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任何人如有意經營食肆,必須向食環署署長申領食肆牌照。申請人可採用標準表格,連同擬經營食肆的處所的建議規劃設計圖則一式三份,及符合政府租契條件聲明書,向食環署提出申請。該署在收到有關申請後會徵詢相關部門的意見,以確保申請符合包括樓宇安全、消防安全、法定圖則規限及壎芚它U方面的準則。若有關部門不反對申請,食環署會在接納申請後二十個工作天內聯同相關部門與申請人舉行申請審查小組會議,並向申請人發出「發牌條件通知書」。待申請人辦妥所有發牌條件後,該署會在確認後七個工作天內簽發正式牌照。

  為方便營商,讓申請人可在申請正式牌照時,同時申請暫准牌照,以暫時經營其食肆,如申請人能提交由專業人士簽署的證明書,證明申請牌照的處所已符合各部門就發出暫准牌照施加的各項基本規定,包括壎矷B通風設施、樓宇安全及消防規定,食環署會在一個工作天內向申請人發出為期六個月的暫准牌照。

  在二○一一年,食環署簽發正式食肆牌照及暫准食肆牌照的平均所需時間分別為一百六十七個及五十七個工作天。現時食環署處理食肆牌照申請的程序及時間,已平衡有效監管及方便營商方面的需要,暫時未有計劃作出修改。然而,食環署會不時檢討有關程序,以配合業界的運作及需要。

(十)及(十一)政府致力為本港建立更理想的營商環境,並減輕業界的遵規成本,除進行規管檢討外,還推行「精明規管」計劃,雙管齊下。過去五年,政府通過不同途徑,例如方便營商諮詢委員會、該委員會轄下的前食物業工作小組,以及食物業(酒樓餐館類)營商聯絡小組和食物業(非酒樓餐館類)營商聯絡小組,與食物業緊密合作,探討如何撤銷不必要的程序和規管障礙;修訂食物業的規定,使之與時並進;以及為飲食業提供更佳的商業牌照服務,力臻完善。政府已推行多項便利營商措施,例如放寬持牌食肆和工廠食堂的食物室規定、簡化酒牌發牌程序和設置露天座位申請,以及修訂食物業處所的消防安全規定,使條文越加清晰、越加利便營商,務求減輕餐飲業的遵規成本,並為業界創造更多商機,也讓他們在營運方面更靈活變通。

  此外,政府一向致力為各行各業的中小企業提供支援,以提高企業的競爭力。這包括有不少中小企業在內的餐飲業。例如在信貸方面,工業貿易署(工貿署)的「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為中小企業獲批的銀行貸款提供最多百分之五十的信貸保證,每家中小企業可獲的最高信貸保證額為六百萬元。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按揭證券公司)亦推出「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由按揭證券公司為合資格企業的貸款提供五成至七成的信貸擔保。企業及其相關公司可獲一千二百萬元為貸款上限,並可同時借取有期貸款及循環信貸。

  針對日式食肆在二○一一年三月日本大地震後,大眾對日本食品的安全存疑而對其生意做成的影響,按揭證券公司在諮詢政府後,於二○一一年六月一日至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其「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推出一項豁免擔保費的特別安排,協助受日本地震影響的本地企業,包括日式餐廳,度過困難時期及提供適時的支援。

  為協助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面對外圍經濟環境不明朗及信貸緊縮可能帶來的融資問題,按揭證券公司亦已在政府的建議下於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在「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推出有時限的「特別優惠措施」,把擔保比率增加至八成。「特別優惠措施」申請期為九個月。政府就優惠措施作出一千億元的信貸保證。

  另一方面,工貿署的「中小企業支援及諮詢中心」(SUCCESS)一直為各行各業(包括餐飲業)的中小企業免費提供可靠和實用的資訊及諮詢服務,亦舉辦研討會及工作坊,協助中小企業擴闊營商知識和提升企業營運技巧。

  政府會一如既往,不斷留意市場的變化,檢視各項支援中小企業的措施,以配合業界的需要。



2012年6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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