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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與葡萄牙稅務協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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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發言人今日(六月四日)宣布,香港與葡萄牙共和國(葡萄牙)就收入稅項避免雙重課稅和防止逃稅協定經已生效。

  香港和葡萄牙在去年三月簽訂該協定。該協定在雙方完成有關的內部程序後,已於今年六月三日生效。協定對二○一三年四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任何課稅年度的香港稅項具有效力。

  有關協定的詳細資料,請參閱稅務局網頁(www.ird.gov.hk/chi/tax/dta_portugal.htm)。



2012年6月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1時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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