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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事基金第二層機制撥款計劃開始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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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六月一日)公布,盛事基金邀請本地非牟利機構,在盛事基金第二層機制撥款計劃下申請資助,籌辦於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在香港舉行的大型藝術、文化、體育及娛樂盛事。

  盛事基金於二○○九年五月成立,為期三年。財政司司長在二○一二至一三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建議撥出一億五千萬元,延長盛事基金運作五年。盛事基金評審委員會經檢討後建議把基金計劃修訂為兩層機制,使計劃更靈活,運作更具效益;而有關撥款建議在二○一二年四月獲得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

  在新的兩層機制下,第一層的目標是吸引享譽國際的盛事在香港舉辦,第二層則是過去計劃的改良版,目的是向本地非牟利機構提供撥款,在本港舉辦盛事。

  除了文化、藝術和體育活動外,新計劃還涵蓋娛樂活動,例如街頭節慶巡遊、啤酒節、流行音樂會、時裝表演等;這些活動須具一定規模、對遊客有吸引力、增加香港在國際的知名度,具備發展為國際盛事的元素及讓本地市民參與。

  申請的截止日期為七月六日正午十二時。申請詳情,包括申請表格、申請指引及常見問答已上載盛事基金專題網頁
www.tourism.gov.hk/tc_chi/mef/mef_tier2.html。填妥的表格請遞交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西翼二十二樓盛事基金評審委員會秘書處。

  政府亦將重新啟動在二○一一年下半年所接獲申請書的評審工作,當時有關申請的評審工作因要等待新計劃獲通過而暫停。

  為協助有興趣申請的機構了解盛事基金的要求,秘書處將於六月十四日下午五時在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地下六號會議室舉行簡介會。有興趣的機構請於六月十二日或以前致電秘書處(電話:2810 2500)或透過電郵(mefsecretariat@cedb.gov.hk)報名留座。

  來自相關界別成員組成的盛事基金評審委員會,將負責評審申請和監察獲資助盛事的進度。委員會評審申請時,會考慮多項因素,包括申請項目會帶來的經濟、宣傳及其他效益;項目的規模;申請機構的背景、管治架構、資源、能力及過往表現;建議的可行性和預算是否合理等。



2012年6月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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