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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在北京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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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資深大律師今日(五月三十一日)下午在北京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律政司司長:今次我與同事來北京的行程在個多至兩個月之前已準備,當中與不同部委跟進一些事項,這些都是我一直以來非常關心的事項,當中包括如何協助我們的法律專業和仲裁業務繼續在內地爭取進一步的發展空間,亦就前海這個重要的深港合作的嶄新概念,進一步落實法律專業和仲裁業務(的合作),(這些)都是我們一直努力的方向,這次亦有機會就這些事宜進一步跟進。

  除此以外,(我們)亦跟最高人民法院(商討)進一步加強兩地的司法互助,特別是針對婚姻家事方面。大家都知道跨境婚姻越來越多,引起的訴訟亦很多,我們有迫切性要盡快跟內地有協議,可在這方面相互承認和執行(法院判決),這也是我們今次行程中的其中一項議程。

  除此之外,我們亦會跟外交部就一些法律的工作商討,當中包括,不知大家有沒有留意,這對香港來說也很重要,就是海牙國際私法會議決定來香港設立辦事處,這是涉及國際間法律合作的團體和機制,我們成功爭取他們來香港,進一步透過香港推動國際間的法律合作,這對香港非常重要。一直以來,我得到國家外交部的大力支持,因為這是國際性的事宜,我們今次到北京也跟外交部商討外交部和海牙當局簽署正式協議(的事宜),相信這辦事處在今年內會成立。

  我們到港澳辦就是跟進以上我所說的事宜,因為一直以來,他們(港澳辦)也在各項事務上幫助我們統籌。

  這些重要的工作,我希望在現屆政府任期完成之前盡量爭取落實,或在階段性上作一個總結。這些都是業界很關心和很清楚緊張我們要做的事情,我只是強調今次到北京跟檢控工作毫無關係。

  我想順便提一提,大家可能也有留意到,今早有報道指我是次上京是處理一些檢控的工作,我都想在這�堜M大家講一句,這完全不是事實。大家都明白及清楚,在香港的刑事調查機制內,我們的檢控工作全部都有很清晰的法律框架,我們的透明度和問責性都相當高,這不是一兩個人可以干預的,大家也很清楚完全沒有這回事。

  我想強調,我們的檢控工作是特區政府高度自治的內部事宜,根據《基本法》第六十三條,檢控工作由律政司主管,律政司決定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預,大家都很清楚。我亦想強調,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我們優良的法治精神,以及我們獨立的檢控制度,這些都是我們非常重視的,也是我一直以來努力持守的,如果有任何沒有事實根據的臆測,令市民對這些核心價值有疑慮的話,對此我感到非常遺憾。

  最後,我也想藉此機會和大家講講,我明白最近有一些報道,我也想澄清。從政策層面上,如果有任何涉及政府高層人士或前高層人士貪污的事宜,而正接受執法機關的調查,如果有這樣的情況,大家可以放心,在我們的法律機制內,我們有清晰的法律。《防止賄賂條例》相關的條款有很清晰的(規定)處理這問題。在程序方面,如果涉及廉政公署,程序調查的透明度及問責性是很高的,在廉政公署的調查中,大家可能都知道有個Operations Review Committee,這是個獨立的機制,審視所有調查的過程。

  對於調查的程序和事實層面上,律政司不是負責調查的工作,一般來說,當執法機關完成所有調查後,將有關資料呈交律政司,律政司會根據既定的政策,不偏不倚,根據證據而作決定,這亦是我們一直行之有效的(機制)。

  我們以前也不斷提過,如果個別案件以及涉案人士有一定的敏感度的話,我們有既定的機制處理,當中包括將檢控的決定權交由刑事檢控專員負責;或在決定前尋求外面獨立大律師的意見。這些均是過往曾經採用的方法。如果有進一步需要,或市民對檢控決定的公正性有任何疑慮,而我們需要進一步令市民放心的話,在適當的時候,有需要時我們會考慮向公眾作進一步的聲明。我希望從機制上,讓大家了解到我們是有高的透明度和問責性的。

記者:直至目前為止,律政司方面現在會否檢控曾蔭權和許仕仁?

律政司司長:我不會就個別案件作評論,剛才我已經提及我們一般做事的方法,大家都應該明白,不是是誰人,如果是案件到了成熟的階段,我們認為有需要令市民進一步安心的話,我們會考慮作出聲明。

記者:那現在是否表示沒有需要?其實現在市民都是很擔心可能當中是另有偏頗……

律政司司長:剛才我已解釋過,在調查程序上,在不同階段我們會做適當的事情,謝謝。

完

2012年5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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