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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八題:公共屋h外判管理公司收取泥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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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三十日)立法會會議上梁國雄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的書面回覆:

問題:

  本人接連收到馬鞍山欣安h、九龍城紅磡h第二期及即將入伙的新一期石硤尾h居民投訴指,由於房屋署(房署)向屋h的外判物業管理公司(外判管理公司)支付的費用太低,任由外判管理公司用盡千方百計,毫無法律依據及非法地向新屋入伙的居民,濫收一項名為「泥頭費」的費用,而房署就坐視不理。居民指出,外判管理公司必須收取泥頭費才協助公屋申請人辦理入伙手續及簽租約。更有居民反映,裝修公司已根據《廢物處置條例》(第354章)向他們收取裝修廢料處置費用,而上述外判管理公司並非政府認可收取費用的公司。他們對有居民被迫雙重付款,以及政府任由非認可人士濫收費用,感到十分憤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馬鞍山欣安h、九龍城紅磡h第二期及即將入伙的石硤尾h共有多少出租公屋單位,預計會有多少戶入住,以及外判管理公司已經或計劃收取的泥頭費的總金額為何,並按下表列出該等資料;

公共屋h 小型單位 中型單位 大型單位 合共 合共
名稱   泥頭費  泥頭費  泥頭費  戶數 金額
     金額   金額   金額

欣安h

紅磡h
第二期

在2012年
入伙的
新一期
石硤尾h

(二)上述外判管理公司是否根據香港法例獲授權向每戶收取泥頭費;若是,是根據哪條法例獲授權;若否,房署是否任由外判管理公司在毫無法律依據下及非法地向新屋入伙的居民濫收泥頭費;

(三)房署與外判管理公司所簽訂的合約是否包括大廈清潔;若有,為何任由外判管理公司濫收泥頭費;房署會否立即終止各相關外判管理公司的合約,協助居民要求外判管理公司退款;會否評估房署與外判管理公司簽訂的有關屋h清潔的合約的價格是否太低,以及房署會否立即上調該等合約價格;

(四)根據現行的房屋條例,房署或其外判管理公司有否法定權力對一些胡亂或不合法處置裝修廢料的居民作出處分;若有,罰則是甚麼;過去5年,有多少戶因此被處分;若否,政府會否立即修訂房屋條例;

(五)政府是否規定外判管理公司必須收取泥頭費才協助出租公屋申請人辦理入伙手續及簽租約;若是,該安排是根據哪條法例執行;若否,該等公司是否有法定權力不協助拒絕繳交泥頭費的居民辦理入伙手續及簽租,以及根據哪條法例行使該項權力;

(六)現時居民繳交泥頭費後收到的收據,是否根據房屋條例獲授權印上房署的徽章;若是,條例的名稱為何;若否,是否知悉,該等收據是否由外判管理公司發出,以及該等公司是根據哪條法例獲授權發出該等收據;為甚麼該等公司不使用正式的房署收據;

(七)當馬鞍山欣安h及九龍城紅磡h第二期居民入伙,房署的外判管理公司向居民收取泥頭費時,該等公司是否已按《廢物處置(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規例》(第354N章)開立繳費帳戶處置建築廢物;若是,他們分別獲批准開立該等帳戶的日期為何;若否,該等公司根據甚麼條例向居民收取泥頭費;及

(八)鑒於有居民已向其裝修公司根據《廢物處置條例》繳付處置裝修廢料的費用,同時又被迫向外判管理公司繳付泥頭費,房署會否協助該等居民向外判管理公司要求退款;若會,何時協助?

答覆:

主席:

  在新公共屋h入伙期間,公屋租戶通常都會為其單位進行室內裝修。而在裝修過程中所產生的泥頭廢料,根據現行安排,會按用者自付的原則來處理。

  為有效清理該等泥頭廢料,以及避免廢料堆積在走廊及升降機大堂等公眾地方,增加火警危險及阻礙住戶出入,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會安排公共屋h的外判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公司)一併處理泥頭廢料。協助公屋租戶進行單位室內裝修的裝修公司可將裝修時所產生的廢料棄置於管理公司在屋h內設置的泥頭站,而毋須自行將泥頭廢料運到政府建築廢物處置設施。根據房委會與管理公司經投標後所簽訂的管理服務合約,管理公司可按公屋單位的面積向新入伙的公屋租戶徵收相應的泥頭費。而房屋署在辦理住戶入伙手續前,會向準租戶派發裝修手冊、入伙通知書以及入伙備忘錄,有關文件中已清楚列明租戶須繳交泥頭費以及有關費用的數額。此外,管理公司在入伙簡介會亦會通知準租戶有關徵收泥頭費的事宜。

  我現就問題的八個部分回覆如下:

(一)泥頭費是按照屋h的公屋單位數目、單位面積、屋h與最近的政府建築廢物處置設施的距離、承辦商的營運費用等因素來釐定。就馬鞍山欣安h,九龍城紅磡h第二期,以及石硤尾h第二及第五期而言,相關管理公司就不同面積的公屋單位徵收的泥頭費表列如下:

屋h名稱  1-2人  2-3人  1睡房  2睡房  住戶總數
      單位  單位  單位  單位
      泥頭費 泥頭費 泥頭費 泥頭費

欣安h   $157  $243   $366  $460   2 587

紅磡h   $162  $258  $365  $479   1 204
(第二期)                                         

石硤尾h  $156  $258  $362  $495   4 054
(第二及
第五期)

(二)正如上文所述,管理公司是按照房委會與該公司所簽訂的管理服務合約向公屋租戶按單位面積徵收相應的泥頭費,以協助處理棄置於屋h內的泥頭站的泥頭廢料,一併將該等廢料運到政府建築廢物處置設施。

(三)根據房委會與管理公司所簽訂的管理服務合約,管理公司須負責提供屋h日常的清潔服務。不過,正如上文所述,在新屋h入伙期間,公屋租戶一般都會聘請裝修公司為其單位進行室內裝修,並會產生一定數量的裝修泥頭廢料,故此,管理服務合約容許管理公司可按公屋單位的面積向新入伙的公屋租戶徵收相應的泥頭費,一併處理該等泥頭廢料。

  另外,若租戶聲明不會就單位進行任何室內裝修,管理公司會在租戶簽訂租約後三個月內安排巡查,並在核實後,於一個月內安排退還泥頭費。若有個別租戶在入伙時已符合豁免繳付泥頭費的資格但當時未有申請有關豁免並已繳付有關費用,管理公司會在接獲豁免申請後盡快安排退款。

  事實上,管理服務合約內的條款已清楚列明房屋署要求管理公司須提供的清潔服務以及管理公司每月可獲得的服務費等。管理公司在競投合約時,應清楚有關的合約條款,才釐定投標價。故此,這並不存在因投標價過低而令致管理公司要額外徵收泥頭費的問題。此外,在審核標書時,房屋署亦有完善及公平的評分機制,以確保中標的合約價格合理,及有關管理公司有能力提供合約內所要求的服務。

(四)根據現行規定,公屋租戶就單位裝修時所產生的廢料須棄置於管理公司在屋h內設置的泥頭站。如租戶在屋h內違規棄置裝修廢料,房屋署會根據屋h管理扣分制(扣分制)的指引處理。房屋署未有備存租戶因違規棄置裝修廢料而在扣分制下被扣分的分類資料。

(五)雖然房委會已委託管理公司協助處理租戶辦理入伙及簽約等租務事宜,但由於管理公司向租戶徵收相應的泥頭費乃屬其屋h管理的事宜,而兩者的性質並不相同,故此,管理公司應分開處理兩項不同的工作。房屋署會提醒管理公司的職員,如果新租戶在新屋h入伙時未有依照上述的安排繳交泥頭費,管理公司應彈性處理,以免阻延居民入伙。

(六)正如上文所述,根據房委會與管理公司所簽訂的管理服務合約,管理公司只可按公屋單位的面積向新入伙的公屋租戶徵收相應的泥頭費。相關管理公司在收取泥頭費後,會向租戶發出收據。

(七)管理公司或其所聘用的清潔服務公司,需按照《廢物處置(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規例》的規定開立繳費帳戶,繳交使用政府建築廢物處置設施的費用。

(八)若有新公屋租戶聘請的裝修公司根據現行相關法例將泥頭廢料自行運往政府建築廢物處置設施棄置,並能提交相關的證明文件,管理公司會在接獲租戶提出的退款申請後盡快安排退還相關的泥頭費。



2012年5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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