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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違例經營會社被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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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間公司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觸犯《會社(房產安全)條例》,合共被罰款29,100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牌照處)人員於去年十一月巡查時發現,位於銅鑼灣駱克道一處所在沒有有效會社合格證明書的情況下,以會社形式經營。因此,擁有該會社的公司被控違反《會社(房產安全)條例》第4(1)條。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表示,當局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致力打擊違規經營的會社。



2012年5月2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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