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師涉嫌非法供應西藥(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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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壎芵p今日(五月二十二日)提醒曾向駐診於九龍尖沙咀「菖蒲堂中醫診所」的註冊中醫師余健楚求診的人士,假如他們曾獲供應一款黃色藥膏,應立即向該中醫師或醫護人員尋求意見,因為該款藥膏被驗出含有未標示的西藥成分地塞米松和酮康唑。

  壎芵p發言人說:「壎芵p是經接獲一宗市民投訴後,作出上述呼籲的。該市民曾獲該中醫師配發黃色藥膏予其家人,用作治療濕疹。政府化驗所今日的化驗結果顯示,該市民提供的黃色藥膏樣本含有未標示西藥成分地塞米松和酮康唑,如根據該中醫師之指示使用,兩者均達至治療水平。」

  他補充:「根據初步調查,該中醫師是從內地購買有關藥膏,用作治療皮膚問題包括濕疹。壎芵p人員在其診所檢走約40支藥膏作化驗。」

  調查現時仍然繼續,而該中醫師亦會協助壎芵p聯絡其病人進行醫學監測工作。壎芵p至今沒有收到相關不良事故的報告。

  發言人強調︰「地塞米松屬類固醇並須由醫生處方;長期使用地塞米松,尤其是高劑量,可引致圓臉、高血壓、高血糖、肌肉萎縮、胃潰瘍,甚至是骨質疏鬆等副作用。酮康唑是常用於治療皮膚受真菌感染的外用藥物,可引致皮膚搔癢、刺激性及過敏反應等副作用。因此,市民如曾使用有關藥膏應諮詢醫護人員的意見。」

  發言人表示:「由於個案有可能觸犯有關條例,待調查工作完成後,壎芵p會就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意見。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一三八章),非法售賣或管有第I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均屬違法行為,一經定罪,最高罰則均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另外,任何人售賣擬供人使用但卻是不宜作該用途的藥物,有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一三二章《公眾壎秅峊型F條例》第五十四條,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和監禁六個月。壎芵p亦會將個案轉介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考慮作紀律處分。」

  發言人呼籲:「擁有該款藥膏的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產品送交觀塘巧明街100號Two Landmark East十六樓壎芵p中醫藥事務部銷毀。」



2012年5月2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