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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資深大律師今日(五月十一日)出席「調解為先」研討會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律政司司長:今日,大家知道是「調解為先」的研討會,這�埵陷X位調解專責小組分組的主席,大家可向他們發問。讓我先介紹一下,白仲安先生是我們調解專責小組轄下處理資歷評審的小組主席,袁國強先生是專責小組轄下處理《調解條例草案》小組的主席,而陳炳煥先生是專責小組轄下負責宣傳和公眾教育的小組主席,包括我剛才所提及的電視宣傳短片,有很多貢獻,相關的問題都可以向幾位主席提出。
今日是一個很重要的機會,讓大家商討香港調解服務的發展,正如我剛才發言所說,由二○○七年第一次舉辦研討會至今四年半之間,調解在香港的發展已非常全面。我們亦非常慶幸,所有相關的持分者,包括政府、司法機構、所有調解服務提供者、法律界人士和其他持分者,都同心協力做同一件事,去推廣調解。為甚麼呢?大家看到調解,正如我們一直以來向公眾解釋一樣,可達致雙贏情況,除了可省卻時間及訟費之外,更重要是可以維持雙方的關係。透過調解,不是在贏輸之後令大家關係更惡劣,而是可以透過調解延續大家的關係。調解的好處在其他國家都獲承認和不斷推廣。在香港這四年半以來,大家都知道最先我們有調解工作小組,制定報告後向公眾諮詢。一直以來,我們都在三大方面工作,一是《調解條例草案》,�堶掠w對一些比較重要、在處理調解過程中可能涉及的一些規管問題,包括譬如在調解過程中是否可以披露(的事項),日後發生事情時可否呈堂(的事項),這些都十分重要。我們希望《調解條例草案》可在五月內恢復二讀及通過,這對於香港非常重要。
另一樣很重要的是調解員的資歷,因為目前沒有一個單一的調解員資歷評審,在香港有幾個主要的調解機構,本身有自己的訓練和評定資歷的準則。我們在報告書�堛磼�需要有一個單一的機構負責評審,令到水平有保證,亦使市民對調解更加有信心。在這方面,我們已有突破,就是主要的調解機構已達成基本上和原則上的協議,會組織一個由業界本身成立的單一的調解評審組織,名為「香港調解評審資歷協會有限公司」,先以有限公司的形式運作,希望可透過這個機構提供單一的資歷評審(制度),亦可以逐步令香港在這方面有一個更清晰的組織和平台。
最後一方面就是宣傳和教育,因為要讓大家明白調解是甚麼一回事,才可以令大家更願意採取調解作為一個解決糾紛的方法。大家都見過我們的API,看過那繩結扭在一起,然後被解開的一輯短片,希望令市民更關注調解。剛才我在發言時已指出,這(宣傳片)播出以後,我們收到關於調解服務的查詢增加了很多。我們見到各持分者在這方面也做了很多工夫,剛才我特別提到的就是金融糾紛調解中心即將成立,對金融機構及市民來說,如雷曼和類似的問題,可以藉�茬o個組織,先透過調解來處理。
記者:黃先生,如果在今屆任期內,《調解條例草案》未能通過二讀,你會否留任下一屆?
律政司司長:我們目前正爭取(條例草案)的二讀可以順利繼續,我相信條例草案對香港非常重要,我們當然不希望有甚麼意外,但如果有意外的話,我相信大家都認為這條例(草案)遲早一定要完成,使我們有一個適當的框架,可以處理調解工作。
記者:請問六月後,會不會繼續以律政司司長的身分去推動調解工作?
律政司司長:六月之後?我當然會,六月還有很多工作做。
記者:我是指七月之後?
律政司司長:大家都知道我的任期會於六月底完結,在這之前當然還有很多工作,包括調解,還有多方面的(工作)。調解專責小組還要開會,我們一定會繼續努力將各樣工作不斷推展。
記者:司長,如果你的任期完結,在調解方面,袁國強先生在調解方面做了很多的工夫,你們是否有接棒安排?
律政司司長:推廣調解並非只是(涉及)一個人或兩個人的事情,正如我所說,所有持分者都認為這是重要的,在香港亦需要積極推廣這種解決糾紛的方式,我相信各部門和持分者都會不斷(繼續)這工作。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完
2012年5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2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