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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協助公眾集會及遊行和平有序進行(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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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尊重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上訴委員會)今日(五月十日)就五月十三日在港島區舉行的一項公眾集會及遊行作出的裁決。我們呼籲主辦單位及參加者按照上訴委員會裁決的模式,和平、理性和守法地進行有關活動。警方會盡力協助該活動安全及有秩序地進行。

  上訴委員會今日下午就警方反對一團體擬於五月十三日於中聯辦外的花槽及干諾道西行車線上舉行公眾集會一事進行聆訊。經主辦單位及警方的陳述後,主辦單位最後決定放棄上訴,警方歡迎主辦單位這個決定。惟主辦單位隨即提出一個修訂通知,將中聯辦外集會的地點改為中聯辦的行人路,包括進出中聯辦的東西車輛通道。因為這安排將會完全封閉中聯辦的車輛通道,警方曾為此提出反對。

  最後,上訴委員會裁定主辦單位可在上述行人路,包括車輛通道,進行公眾集會,但須在中聯辦西面的車輛通道預留一條行車通道予中聯辦的車輛出入。主辦單位仍然不可以在上述的花槽及干諾道西西行行車線進行公眾集會。

  事實上,警方並不反對今次公眾活動於遮打花園的集會及遊行的地點,時間和路線,亦不反對在中聯辦外行人路上的集會。警方只反對集會的部份位置,即干諾道西中聯辦門外的花槽及對出干諾道西西行全線。干諾道西西行全線若被用作公眾集會,將對參與人士、其他道路使用者及警方構成危險,以及對市民構成不必要的阻礙,亦令緊急公共服務受到影響。此外,亦會同時阻礙西區海底隧道之緊急出口,如隧道九龍方向管道發生事故,進入管道的車輛未能及時疏散,將影響緊急車輛進入管道進行搶救。

  至於該處的花槽,警方亦有實際需要在該處設立行動區,以便能夠即時應付於中聯辦外舉行公眾活動時發生的突發事件。再者,該花槽是一個斜台,並不適宜聚集大量示威人士,以免發生意外。

  基於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的考慮,警方向主辦單位發出反對通知書,反對主辦單位採用干諾道西中聯辦外對出花槽位置及干諾道西西行行車線作為集會地點。

  警方重申一向尊重市民行使和平集會和遊行,以及發表意見的自由和權利。警方的執行方針是致力取得平衡,一方面便利所有合法的公眾集會及遊行和平及有秩序地進行,另一方面警方亦須致力取得平衡,減低公眾集會及遊行對其他公眾人士或道路使用者的影響,確保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而公眾集會或遊行人士在自由表達訴求時,理應在遵守香港法律和不影響社會秩序的大前提下,和平有序地進行。

  警方呼籲參與五月十三日集會及遊行活動的人士必須謹守秩序,耐心等候,並遵從警務人員及主辦單位糾察的指示。至於其他市民如要前往上述地區,必須提早計劃行程,並盡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駕駛人士請小心駕駛及保持忍耐,並遵守交通警員的指示和留意現場的交通標誌。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二百八十二號



2012年5月1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0時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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