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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與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簽署互免簽證協定(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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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五月九日)代表特區政府與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外交部責任秘書茹什巴耶夫•拉批魯簽訂互免簽證協定。

  該協定可讓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前往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旅遊,最長可逗留十四日。同樣,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國民亦可免簽證前往香港旅遊,最長可逗留十四日。

  保安局發言人說:「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完成所需內部程序後,協定便生效,雙方會另行公布協定生效日期。」
  
  發言人續說:「我們歡迎雙方達成互免簽證協定。該協定讓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在旅遊時享有更大的便利,並有助加強香港與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在貿易、商業及旅遊方面的聯繫。」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是第一百四十五個同意給予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入境旅遊待遇的國家/地區。



2012年5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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