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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九題:公屋租戶的居住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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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九日)立法會會議上陳偉業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的書面回覆:

問題:

  本人得悉,現時不少公屋租戶的居住面積低於每人5.5平方米,雖然該等租戶屬於擠迫戶,並於多年前已向當局申請調遷至較大的公屋單位,惟至今當局仍未安排他們入住較寬敞的單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每年居住面積低於每人5.5平方米及介乎5.5平方米至7平方米的公屋居民人數分別為何;

(二)在第(一)項的兩類公屋居民中,過去3年,每年申請調遷至較大單位的個案數目分別為何;獲成功調遷的個案數目分別為何;由提出申請起計至獲編配合適單位為止最短及最長的輪候時間分別為何;及

(三)當局會否考慮改善現時的政策,令更多居住面積低於每人7平方米的公屋居民可獲調遷至較寬敞的公屋單位;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為改善公屋租戶的居住環境,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現時每年推出兩次「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一次「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分別讓人均室內樓面面積低於5.5平方米及7平方米的公屋租戶申請調遷至較大單位。

  在推出「紓緩擠迫調遷計劃」時,我們會因應當時的合適資源制定一份可供揀選單位名單,亦會向所有擠迫戶(即人均室內樓面面積低於5.5平方米的租戶)派發有關通告,讓合資格的租戶申請。合資格的租戶可以從該可供揀選單位名單中按其可選地區揀選適合其家庭人數的單位。此計劃是按每期的申請作獨立處理,如申請人未能於某期計劃中揀選得到合心意的單位,他們可於下期計劃推出時,在仍符合申請資格的情況下,再度提出申請。數字顯示,擠迫戶的數目已由2001年計劃開始時的約1萬8千戶(佔公屋租戶約3.1%)降至2011-12年底的約3千戶(佔公屋租戶約0.45%),而人均室內樓面面積低於7平方米的租戶數目,亦由2006年推出「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前的約3萬4千戶下降至2011-12年底的約2萬4千戶。

  就陳議員問題的三個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在2009-10、2010-11及2011-12年度截至三月底,分別有約3 300、3 200及3 200個公屋租戶的人均室內樓面面積少於5.5平方米。而人均室內樓面面積介乎5.5至7平方米以下的公屋租戶則分別有約22 900、21 800及21 200個。

(二)及(三)在2009-10至2011-12年度舉辦的「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下,合資格的調遷申請數目及於該年度計劃內成功調遷往較大單位的個案數目如下:

(甲)「紓緩擠迫調遷計劃」:

計劃年度     2009-10  2010-11  2011-12
計劃下的數字
合資格的調遷    1 703   1 922   1 837
申請數目
成功調遷的租     722    788    515*
戶數目

* 另外還有89個租戶已揀選新落成的東匯h、石硤尾h及元州h單位,因屋h於2011-12年度尚未入伙,故此仍未簽署租約;及33個租戶已揀選現有屋h空置單位,待完成翻成工程後方能簽署租約。

(乙)「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

  2011-12年度「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在2012年3月才接受申請,接獲的申請現時仍在處理中,故未能提供有關數字。2009-10及2010-11年度數字如下;

計劃年度       2009-10   2010-11
計劃下的數字
合資格的調遷申請數目  3 534    4 196
成功調遷的租戶數目   1 058    1 381

  由於上述調遷計劃為按年計劃,申請人須於每年計劃推出時重新提出申請而非如公屋輪候冊般輪候編配,因此房屋署並無由提出申請至獲編配單位所須的最短及最長時間。

  鑑於上述調遷計劃已取得一定成效,我們認為應維持每年兩次「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一次「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令有限的公屋資源能夠公平地分配予輪候冊申請人以及不同類別的公屋租戶。



2012年5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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