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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繼續便利傳媒採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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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今日(五月四日)與四個新聞工作者團體,包括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的代表會面。會上,處長細心聽取了業界的意見及關注,雙方並就設置採訪區的事宜交換意見。

  警方發言人表示:「我們原則上同意在一般情況下毋須設立採訪區,但在某些警察行動中我們仍需設置採訪區。警方會檢視設置採訪區的政策,包括設置採訪區的標準,並會小心考慮業界提出的意見。」

  現時警方行動中,如採訪區設立在封鎖區外,傳媒可以自由進出採訪區。但如因現場情況而需限制記者留在採訪區,則現場指揮官需提出充分理據,並告知現場的記者或經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室知會傳媒。警方已即時發出內部通告,提醒有關人員沿用上述的安排,直至完成有關檢視工作。

  發言人重申:「有關設立採訪區的目的旨在便利彼此的工作,希望傳媒能夠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互相配合。」

  「警隊會一如既往,繼續在互相尊重和體諒的基礎上與傳媒保持良好關係,提供所需協助,並與傳媒機構保持溝通,加強彼此合作。」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二百四十九號



2012年5月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0時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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