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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鮮肉類進口商的營運應根據市場經濟原則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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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及壎竻蔥o言人指出,冰鮮肉類進口商的營運,與其他食物進口商一樣,應根據市場經濟原則進行。

  就新聞界查詢有關香港冰鮮禽畜業商會今日(四月二十六日)在政府總部外請願,要求政府以低廉租金撥出特定用地予業界,發言人作出上述回應。

  發言人表示,政府一直有透過不同渠道與該商會保持溝通,聽取業界的意見。對於業界提出的意見和訴求,政府會細心聆聽,繼續與業界商討。

  然而,就業界提到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的執法行動,發言人強調,從事進口或處理冰鮮肉類的人士,必須在持有相關食物業牌照的處所儲存或處理該些肉類,以確保食物安全及環境壎矷C需儲存在持牌凍倉或其他持牌食物業處所的冷藏設施內的食物,並不只限於冰鮮肉類及家禽,亦包括奶類飲品、冰凍甜點及冰鮮海產等。食環署的要求及執法尺度是一致的。

  發言人說:「未獲牌照的食物業處所的壎舠〞p及設備並沒有任何確認或保證,例如缺乏穩定電源以保持冷藏設施的溫度、水源、洗手/洗滌及照明設施等。因此在這些處所儲存或處理冰鮮肉類是存在不少食物安全風險。」

  「我們呼籲業界自律守法。如有冰鮮肉類進口商欲申請有關的食物業牌照,食環署樂意向業界人士解釋相關要求,並在處理申請時充分考慮申請人經營模式。事實上,近年有新批出的凍房牌照,亦有個別冰鮮及冷藏肉類經營者成功申請相關牌照以合法經營其業務需要,可見現時牌照監管制度運作良好。」

  至於要求政府撥出特定用地予業界,發言人指出,冰鮮肉類進口業務的性質和運作模式與新鮮食品並不相同。再者,現今香港物流運輸業發展蓬勃,凍倉行業亦具規模。雖然冰鮮肉類轉運或牽涉獨特的運作模式,但業界應首先從市場入手,與凍倉經營者探討長期場地供應的商業安排。



2012年4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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