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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為港人的內地孕婦獲私家醫院提供分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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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及壎竻膚蔽攭P一嶽今日(四月二十五日)表示,經政府與私家醫院商討後,私家醫院願意為今年有意在港生產但未能預約床位,丈夫為香港永久居民的內地孕婦(單非孕婦)提供分娩服務。

  周一嶽重申,政府在今年初已開始研究如何有效區分單非孕婦的機制和具體安排,期間一直與私家醫院保持聯絡,商討如何能為單非孕婦提供分娩床位。

  政府較早前已宣布,二○一三年所有公立醫院的產科服務,須把全部床位預留供本地孕婦使用以及接收私家醫院轉介的緊急個案,故不會接受非本地孕婦預約分娩服務。壎芵p亦不會向丈夫為非港人的內地孕婦(雙非孕婦)簽發二○一三年在港生產的「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確認書)。私家醫院昨日已表示一致同意停止接受明年雙非孕婦的分娩預約。

  周一嶽表示,政府了解有部分單非孕婦希望在港分娩,但仍未能在今年內預約床位,而社會普遍有共識,政府應盡可能為她們提供協助。

  他說:「經商討後,現時至少有四間私家醫院,分別是浸會醫院、寶血醫院、仁安醫院、聖德肋撒醫院,能夠為這些單非孕婦提供床位。」

  「我們初步估計,由現在至年底,將有百多名這類個案,私家醫院將有足夠分娩服務名額,以滿足這些孕婦的需求。有需要時,壎芵p會向願意接收這些單非孕婦的私家醫院簽發相應數量的額外分娩服務配額。」

  「我們認為單非孕婦假如選擇在香港分娩,她本人及其配偶有責任證明他們的身份及婚姻關係。」

  為了防止出現偽冒單非孕婦以圖在港分娩的情況,所有有意在港分娩的單非孕婦,在向私家醫院預約床位時,須向私家醫院提交以下證明,以核實其身份:

(一)香港結婚證明書;或經內地公證處公證內地結婚證明書;
(二)港人丈夫的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正本;
(三)港人丈夫就結婚證明書的真確性及/或兩人婚姻關係的宣誓書;及
(四)夫婦二人簽署的同意書,授權有關當局向內地有關部門查核他們的內地結婚證明書。

  私家醫院將根據單非孕婦提交的文件發放「確認書」,壎芵p會密切監察及進行抽查,若有懷疑個案,將會轉介執法機關跟進。

  由於一些快將臨盆的單非孕婦,可能未能在未來數周內及時向私家醫院提供內地公證的結婚證明書。政府將們會酌情容許預產期在五月底前的單非孕婦及其丈夫先進行宣誓及提交身份證明、簽署同意書,取得「確認書」後,再盡快補交經公證處公證的內地結婚文件。至於今年稍後及明年初才分娩的單非孕婦,必須先提交所需文件,才會獲發「確認書」。

  與此同時,壎芵p會去信各私家醫生,特別是婦產科醫生,提醒他們假如有內地孕婦要求提供服務時,須向她們清楚說明雙非孕婦將不可以預約二○一三年的產科床位,亦不會獲發「確認書」作入境之用。

  他說:「過去三年,我們每年平均處理六千宗單非孕婦分娩個案。來年,私家醫院在停收雙非孕婦的情況下,理應有足夠的人手及設施,在優先服務本地孕婦後,照顧懷孕的港人內地配偶。」

  「我們會密切監察這措施在運作上是否暢順,假如證實可行,可以為下屆政府在制定來年有關處理單非孕婦來港分娩的政策時,作為參考。」



2012年4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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