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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要素──食物溫度控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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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壎芵p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去年共調查二百九十宗涉及食肆和食物業的食物中毒事件,與過去三年的宗數相若。

  中心首席醫生(風險評估及傳達) 蔡敏欣和高級醫生(食物事故應變及管理)羅漢基今日(四月十八日)舉行簡報會,闡述食物貯存在不適當溫度所引致食物中毒事件的情況。

  羅漢基醫生說:「過去三年,食物中毒事件的受影響人數維持在大約九百至一千三百人之間,遠低於二○○六年約三千三百人。」

  他說:「相關的統計數字下降,顯示政府在保障食物安全方面的工作略見成效,既獲得業界的積極響應,亦提高了公眾的安全意識。但近年食物中毒事件的宗數維持平穩,意味茪@些食物安全措施或許有需要加強,以進一步減少食物中毒事故。」

  他表示,因為將食物貯存在不適當溫度而引致的食物中毒事件,由二○一○年的十五宗,跳升至去年的三十一宗。

  已煮熟或易腐壞的食物如非即時食用,應存放在適當的設備內,並保持在攝氏四度或以下,或攝氏六十度以上,以抑制細菌滋生及繁殖。部分菜式烹調後尤其需要適當貯存在低溫或高溫的環境,例如醉雞和燉牛肉。

  細菌是導致食物中毒的最常見病原體,佔全部食物中毒個案的八成一,其中副溶血性弧菌、沙門氏菌和金黃葡萄球菌是最常引致細菌性食物中毒的三種細菌。

  這些致病菌有機會天然存在於食物內,亦可能是經其他食物交叉污染。不論成因為何,如果食物存放在室溫或「危險溫度範圍」(即攝氏四度至六十度之間)的時間過長,細菌亦可以迅速繁殖。

  蔡敏欣醫生呼籲市民注意良好的食物安全守則,高溫處理食物是最有效殺滅細菌的方法。

  她亦提醒食物業的負責人和市民應徹底煮熟食物,食物的中心溫度必須達至攝氏七十五度或以上。

  要有效抑制細菌滋生,蔡醫生表示,應避免將食物貯存在攝氏四至六十度這個「危險溫度範圍」。

  她補充:「簡單而言,熱食或已煮熟的食物在食用前應存放在攝氏六十度以上的環境,而冷吃的食物則應存放在攝氏四度或以下。已煮熟或易腐壞的食物,若存放在室溫環境下超過四小時,應該立即棄掉。」

  她又提醒市民在準備食物時,除了要慎防生熟食物交叉污染外,食物在食用前亦先經徹底煮熟。已煮熟食物如非即時食用,則應存放在適當的溫度,以保障食物安全。

  不少食物業處所已簽署食物安全「誠」諾,向員工宣揚「食物安全五要點」,並加以實踐。有關處所的名單可於「開飯喇!」網頁(www.openrice.com)找到。

  「食物安全五要點」為:
 
一.精明選擇(選擇安全的原材料)  
二.保持清潔(保持雙手及用具清潔)
三.生熟分開(分開生熟食物)
四.煮熟食物(徹底煮熟食物)
五.安全溫度(把食物存放於攝氏四度或以下/攝氏六十度以上)

  尚有一個相關的手機應用程式,讓市民隨時隨地搜尋簽署食物安全「誠」諾的店鋪資訊。

  蔡醫生說,市民只要輸入店鋪位處的區域、地點、種類、供應菜式的種類、或以店鋪名稱的關鍵字等,便可以搜尋心目中店鋪的資料。

  食物安全中心將於下月二十六日舉行食物安全日,今年的主題為「適溫適食」,以提醒公眾準備食物的守則。

  中心亦將舉辦多場講座,分別向市民和業界講解食物安全的議題,包括有關食物的適當貯存溫度、如何避免食物中的異物、認識營養標籤,及食物事故的風險。此外,中心將於下半年舉辦攝影比賽,以鼓勵公眾參與。更多有關中心就食物安全要點推廣的資料,可瀏覽中心網頁(www.cfs.gov.hk)。



2012年4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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