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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主席會見傳媒談話內容(只有中文)(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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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發出:

  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今日(四月十二日)傍晚舉辦公眾諮詢會,邀請公眾就適用於行政長官、行政會議成員,以及政治委任官員,用以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的規管框架和程序,表達意見。以下是委員會主席李國能在諮詢會結束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委員會主席:各位好。我與各委員今晚很歡迎可以有機會聆聽市民的意見,大家都見到出席市民的人數雖然不多,但我們覺得市民的意見質素很高,他們的意見很寶貴,我們會細心考慮。

記者:剛才有政黨在發言時表示希望知道委員會的職能範圍可否加插調查曾蔭權接受款待一事,現時你們的職能範圍是否可以處理這事?

委員會主席:我們的職責是檢討現時的制度,是關於防止和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的問題,工作範圍包括如何處理款待的問題。有關現有的制度如何處理在我們職責範圍內的官員應如何處理款待事宜,是我們現有的職責範圍。

記者:哪是否包括調查?調查行政長官早前接受富豪款待的事件,是否也屬於你們的職責範圍?

委員會主席:這並不是。我已解釋過,我們並不是調查是否有其事,我們是檢討現時的制度,就如何可以完善現有的制度提供意見。

記者:《防止賄賂條例》第3和第8條現時並不適用於行政長官,剛才也有意見要求把該條例的適用範圍擴闊至包括行政長官,你們會否傾向建議修例,把行政長官也包括在內?

委員會主席:現時《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是不包括行政長官的。當日在考慮修改《防止賄賂條例》時,立法會也討論過這問題,政府當時是反對把行政長官納入第3條的適用範圍內的。行政長官應否被納入,這事是我們的工作範圍。我今天不能告訴你委員會有甚麼傾向,我們在報告中會有結論。

記者:你早前表示已要求曾蔭權向你們提交有關內部指引的相關文件,並發現當中很多都並無文字記錄。這會否影響你們的檢討過程?會否覺得曾蔭權現時按內部指引辦事的做法不理想?

委員會主席:有關內部指引的情況如何,你們在委員會的網址可以見到,我們已為行政長官辦公室作出澄清,有關的指引是怎樣,哪些事項有列明、哪些沒有列明、在何時使用等,已清楚說明。

記者:剛才很多市民的發言都針對曾蔭權接受款待的問題,但你說你們的職責範圍並不包括調查此事,會否擔心日後你們發表的報告會令大家失望,因目前在這一刻正在發生的問題未有涵蓋在內?

委員會主席:你聽錯了。剛才那位記者問我,現時我們的工作範圍是否包括現行的制度如何處理款待,我的答案是包括的,因這是涉及處理利益衝突的其中一個範疇。所以現有官員在現有的制度下如何處理款待,而這制度可以如何改善,這是我們的職責範圍。大家要明白,根據現有的條例,款待是有兩種類型的:一種是利益(advantage),參看法例,利益(advantage)是不包括款待的。根據現有的法例,款待的定義是甚麼和包括甚麼?是包括用餐,例如食品、飲品,以及在飲食的場合有甚麼表演(show and entertainment)。現時的法例就這兩項的處理是不同的。現時政治委任官員等的指引是有說明他們應如何處理款待,例如有一些因素考慮和要小心等。

記者:委員會會在五月底發表報告,報告的建議是否可以date back(追溯)至現時正在調查的所有案件?

委員會主席:以一個新的制度追溯在一、兩年前發生的事,我覺得這是不適合的,因為在當時發生的事,當事人是根據當時的制度辦事的。所以,若以一個新的制度追溯在以前發生的事,我覺得是不適當的。

記者:若舊有的制度有問題或存在不公平,我們的委員會卻不去處理,會否擔心市民會失望?

委員會主席:若然是會的話,我們就要檢討舊有的制度有甚麼需要改善的地方。

記者:若做不到追究,只能做到建立一套新的制度,是否仍未能釋除市民的不滿?

委員會主席:市民要明白,我們的職責不是調查以往的事件,也不是處理以往的事件。我們的職責已寫得很明確,我們是檢討制度,就如何改善制度提供意見。

記者:是否擔心最後得出的結論會讓人覺得你們將曾蔭權「放生」?

委員會主席:這不是「放生」與「不放生」的問題。我再強調,我們的職責──你懂得文字即可以看到──並不是調查以往的事件,或就以往的事件作出結論。我們的職責是檢討制度。我以前說過,我今天說過,我現在再說:制度比人更重要,所以完善制度是很重要的。

記者:就罰則方面,委員會認為應如何改善?有何傾向?

委員會主席:我今天不可以向你報告我們有甚麼傾向。待委員會有了最後的結論,自然會在報告中交代。

記者:會否認為罰則方面需要改善?

委員會主席:法例是否需要修改是在我們的工作範圍內的。

記者:委員會會於五月底發表報告,而你也是由曾蔭權委任的,政府在換屆後會否不接納你們的意見?另外,有意見說因為你的民望很高,你是前首席大法官,今次是有人利用你,讓曾蔭權可以「過骨」?

委員會主席:我擔任一項職責是不會被人利用的。若我認為我是被人利用的話,我就不會做這件事。我認為改善這制度,是為香港特區可以有一個完善的制度,讓香港特區可以繼續有一個廉潔的政府,所以我覺得很值得做。

記者:剛才有市民提到,最近發生了好幾宗涉及一些利益的事件,而廉署調查的個案亦涉及好幾位高官,你對此有何看法?這些貪污案件都涉及大地產商和高官。

委員會主席:最近這些案件,我們的法律制度已很清楚地說明,每一個人都是假定無罪(presumed innocent)。所以各位傳媒和市民,現時不能對事件作一個判斷。到了真的有起訴時,法庭會有一個公平的審訊,自然會有結果。

記者:若有人對於制度或者廉署的檢控都失去信心時,我們可以如何相信這事呢?

委員會主席:現時的制度,我們正在檢討有關利益衝突的制度,你所說的是哪個制度?

記者:法治的制度。

委員會主席:我覺得法治制度是香港的一個核心價值,我們每個人都要努力去維持、維護和改善這個制度。

記者:這個諮詢會只有二十多個市民參加,會否覺得宣傳不足?剛才有市民反映說,覺得這個諮詢會好像一場「PR show」,而且你們只做關於將來制度的設計,卻既往不咎,這樣會否覺得你們這個諮詢會甚至整個委員會都是一場「PR show」呢?

委員會主席:委員會舉辦的這個諮詢會,其宣傳安排是很充分的,我們在多份報章刊登廣告,並在電台播放宣傳聲帶等。至於是否「做show」呢?我覺得完全不是。我剛才亦提到各位市民表達的意見是很寶貴的,為何我遲了數分鐘才下來呢?因為在諮詢會後,我和我的同事在討論市民表達的意見。

記者:現時委員會的檢討工作進展至甚麼階段?

委員會主席:檢討工作方面,我覺得現時的工作進展是滿意的。我們應該可以在五月底提交報告。

記者:最近有意見擔心七月政府會換屆,梁振英正在組班,你想你會否有任何機會返回政府,或在任職一些公職?

委員會主席:不會。

記者:只會完成這個委員會的工作,之後就不會再做?

委員會主席:不會。

記者:為何會這樣斬釘截鐵呢?

委員會主席:因為我在退休時已說過,我深信每一個人在人生的不同階段會做不同的事。我做了十三年首席法官,以前從事過數個範疇的公職,到了現在的人生階段,我覺得不再做公職會好些,可能未必會得到市民歡迎。

記者:即是這是你最後一次擔任公職?

委員會主席:會否是最後?但你剛才問,若有人邀請我參與新政府的工作,我說我不會參與這方面的工作。



2012年4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3時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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