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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薪津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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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立法會議員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小組委員會(小組委員會)促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員薪津獨立委員會(獨立委員會)重新考慮擬議調整的立法會議員每年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因有關建議未能解決議員助理流失率高的問題,亦不能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以挽留員工。

  小組委員會主席劉慧卿在回應報章就星期二(四月十日)小組委員會會議的報道時強調,小組委員會委員以及出席的團體代表對獨立委員會提出增加第五屆立法會議員每月薪酬的建議,並沒有特別意見,他們主要的關注點是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是否足以為立法會議員提供更多資源,以發揮他們的憲制角色及為社會服務。

  劉慧卿說:「在會上,團體代表普遍認為將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由每月143,274元調高兩成至171,929元,並不足以讓立法會議員聘請及挽留一隊有質素和部分擁有大學資歷的員工,以協助議員審視政府政策及立法建議,處理地區個案和與政府當局直接溝通。」

  立法會秘書處進行的連串調查結果顯示,立法會議員的全職職員流失率高達百分之三十四。

  劉慧卿補充說:「是次建議的償還款額加幅,亦不足夠讓議員維持合理數目的地區辦事處,以服務擴大了的地方選區,以及應付地區辦事處不斷急升的租金支出。」

  小組委員會建議就租金設立一項可因應市場水平上升而調整的獨立償還款額。

  政府已決定把原定明日(四月十三日)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交的第五屆立法會議員的擬議薪津安排的財務建議押後。

  劉慧卿在今日(四月十二日)致政府的信件中,亦促請獨立委員會重新考慮在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以外設立一筆研究基金,設立一筆為支付職員在議員任期中途離職遣散費的基金,以及資訊科技及通訊設備開支償還款額的金額。

  劉慧卿表示,政府須為釐定立法會議員薪津設立一個合理而長遠的機制,以反映立法會議員在《基本法》下的重要角色及憲制地位。



2012年4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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