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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事務管理局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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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廣播事務管理局發出:

  廣播事務管理局(廣管局)今日(三月三十日)就二○一二年三月各事項的審議結果作出公布:

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牌照

  廣管局在二○一二年三月批准了香港博網有限公司(香港博網)交還其「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的申請,生效日期為二○一一年六月八日。廣管局知悉,牌照的交還是基於香港博網被清盤。現時,香港共有二十八家「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持牌機構,為香港的酒店提供電視節目服務。

本地收費電視服務牌照

  廣管局按照電訊盈科媒體有限公司(電盈媒體)的本地收費電視服務牌照所載的相關條件,批准電盈媒體的申請,在原有的傳送方式(即以非對稱數碼用戶線路傳送網絡電視制式的數碼訊號)外,增加新的傳送方式,以大廈內同軸電纜系統提供電盈媒體的本地收費電視節目服務。

  廣管局審批此項申請時,考慮了電盈媒體使用新傳送模式提供的電視節目服務能否符合有關規定,包括電盈媒體的服務是否在繳付收看費的情況下供公眾接收,以及電盈媒體須提供令廣管局滿意的鎖碼裝置。廣管局的批准訂明,電盈媒體須每季向廣管局提交報告,提供接收該服務的用戶數目、每戶收費,以及書面確實電盈媒體已向有關用戶收取收看費。電盈媒體亦須以合理方式通知所有用戶有關鎖碼裝置的安排。廣管局亦已提醒電盈媒體在以新增的傳送方式提供服務時,須遵守其申請時作出的陳述以及所有相關法規。

投訴個案

  廣管局亦審議了三宗投訴個案,有關個案涉及持牌機構違反業務守則中關於節目及廣告標準的規定:

(一)有關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邦q視)高清翡翠台於二○一一年十月一日播放的電視節目「明珠生活」的投訴。廣管局決定向無�邦q視發出警告,促請它嚴格遵守《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廣告標準》(《電視廣告守則》)的相關條文;

(二)有關無�邦q視明珠台於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播放的電視節目「港生活.港享受」的投訴。廣管局決定向無�邦q視發出警告,促請它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廣告守則》的相關條文;以及

(三)有關無�邦q視翡翠台於二○一一年九月十一日及二十五日播放的「康業信貸快遞樓按饗樂廣告雜誌」及「康業信貸快遞樓清咭數廣告雜誌」的投訴。廣管局決定向無�邦q視發出勸喻,促請它嚴格遵守《電視廣告守則》的相關條文。

  上述個案詳情載於附錄。

  廣管局知悉,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影視處處長)在二○一二年二月行使其獲授權力,處理了160個個案(涉及193宗投訴)。裁定其中9個個案(涉及10宗投訴)屬於輕微違規,106個個案(涉及135宗投訴)屬於理據不足,餘下45個個案(涉及48宗投訴)則不屬《廣播事務管理局條例》的管轄範圍。影視處處長自二○一一年二月至二○一二年二月以來,每月處理的投訴數字見圖一;二○一二年二月份各類被裁定為理據不足的投訴見圖二;而各類被裁定為輕微違規的投訴見圖三。

完

2012年3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0時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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