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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務司司長就《2012年撥款條例草案》二讀辯論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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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務司司長林瑞麟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2012年撥款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的致辭全文︰

主席:

  特區政府非常感謝各位議員就二○一二年財政預算案所發表的意見。這份預算案,是本屆政府最後一份預算案,照顧了社會不同階層的需要,並為下一屆政府提供了一個穩健的財政基礎。

  我現在先就議員所關注的幾個問題作出回應,稍後幾位政策局局長和財政司司長亦會回應議員在不同政策範疇所提出的意見。

關愛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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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不少議員認為政府應該動用關愛基金去照顧一些未能受惠於財政預算案各項利民紓困措施的人士。事實上,關愛基金至今運作了一年多,已經先後推出了15個援助項目,預計惠及社會上超過40萬生活上有需要,但因種種原因而未納入現行安全網的市民。

  受委託推行項目的政府部門和其他機構已開始檢視已落實推行的項目的整體情況、評估措施的成效,以及考慮社會對措施的反應。我們會根據檢討的結果,以及關愛基金督導委員會的意見,在新的財政年度,將適當項目納入政府恆常資助的安排下,好讓關愛的精神和工作能夠延續下去。

  各位議員關心未能受惠於預算案的基層市民,經考慮後,我在三月十五日亦表明了特區政府的態度,基本上是要照顧這些市民,特別對住在床位、板間房、臨時房屋等市民,我們要定一些準則,向他們發放一次性津貼額。我們的目的是希望透過今次的工作能夠確立原則,好讓相關的局和部門共同努力開展工作,作一個開頭,今後如果我們要再考慮去照顧這群市民,我們有一個基礎。宣布了這個基本的態度,我們會把工作交回關愛基金的相關委員會來審議。

  所以,其中的福利小組委員會剛剛在三月二十六日也討論了這一項向居住環境惡劣的基層市民提供一次過津貼的項目。目的是要紓緩通脹或租金上升對這批市民的經濟壓力。

  正如我剛才和大家解釋,起步點是要去評估這批居住於床位、板間房、臨時房屋等有需要的低收入市民。受惠人士須符合申請公屋的家庭入息限額(但不設資產審查),沒有擁有物業及沒有領取綜援。預計項目涉及約12 000個住戶(約28 000人),而小組所建議的一次性津貼額,一人住戶為3,000元,二人住戶為6,000元,而三人或以上住戶則劃一為8,000元。預算開支約8,000至9,000萬元,這數額比政府部門原先所提出的建議為高,但總體而言,關愛基金應該有足夠資源去應付。

  關愛基金督導委員會稍後會召開會議討論這項目。我們對這個計劃持積極的態度。當建議獲得通過後,我們會盡快公布落實的詳情。

  在過去一段時間,確實在議會之內,不同的議員、政黨都就這一個階層市民提出一些建議和關注,希望我們透過今次的回應,可以與各位議員共同努力合作,往後繼續關心這階層的市民。

非本地婦女來港分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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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議員十分關注非本地婦女來港分娩的數目,在過去數年大幅增加。她們主要來自內地。我們明白社會各界非常憂慮這個情況對本地居民使用產科及初生嬰兒服務的影響,及這些嬰兒日後可能會佔用本地資源,對香港的教育、福利、醫療、住屋、就業等範疇構成壓力。我現在扼要地就醫療服務和跨境學童兩方面說明一下。

  在醫療服務方面,我必須重申,特區政府的政策是,必須確保香港居民可優先使用醫療服務。因此我們只會在預留足夠服務量給本地孕婦後,在有秩序和安全的情況下,才容許一定限額的非本地孕婦來港分娩。

  特區政府已在二○一一年六月起推出額外措施,確保公立及私家醫院的產科服務可以預留充足名額,優先為本地婦女提供服務。二○一二年非本地孕婦來港分娩的數目會限於35 000名(包括公立醫院3 400名和私家醫院約31 000名),相比二○一一年內地孕婦在港分娩總數43 000多個減少接近20%。非本地孕婦亦必須經本港醫生的產前檢查及預約手續。

  與此同時,為遏止未經預約產科服務的非本地孕婦在臨盆前才經急症室緊急入院分娩的危險行為,有關部門亦已加強入境管制及採取其他行政措施,包括:

(一) 壎芵p已增派健康監察助理到出入境管制站,協助入境處人員辨認非本地孕婦,並將陸續增派醫護人員為入境處人員提供醫療方面的支援;

(二) 入境處加強對違法的非本地孕婦的檢控和遣返工作。入境處和警方與內地當局保持緊密溝通,以打擊中介人和中介公司的不法行為;以及

(三) 民政事務總署的牌照事務處已加強對懷疑無牌旅館的監察及執法行動。

  以上的行政措施已有一定的成效,每周未經預約而經急症室入院產子數字已由二○一一年十月的40至50多宗回落至二○一二年三月中的20多宗。我們會繼續落實這些措施,並不時檢討成效。在有需要時,我們會考慮推出其他措施,加大力度去阻截非本地婦女未經許可來港分娩。

  就學位供應和學童跨境上學的問題,我們的主要原則有兩方面:

* 首先,必須確保有足夠學位供本地學童就讀;

* 其次,我們必須顧及跨境學童的安全。

  事實上,為了幼童的安全及保安虓Q,我們的立場是,家長應以「就近入學」為首要考慮,除非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否則實在不應安排幼童跨境接受學前和小學教育。

  為了保障跨境學童上學的安全,特區政府將會提供各個陸路出入境管制站的利便措施安排及情況,以供家長作出適切的選校決定,希望避免他們選擇過度擠迫的管制站附近的學校。我們亦會與學校及相關團體聯繫,解釋有關各管制站的禁區交通安排,以便利學童安全上學。

  相關政策局和部門已蚢磟膍s非本地孕婦來港分娩的問題,以及由此對社會及人口帶來的影響。人口政策督導委員會準備在今年第二季內就整體人口政策發表報告,屆時會對這個問題作進一步交代。

司法人手及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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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就吳靄儀議員提出有關司法人手及資源的問題,我們已諮詢過司法機構的意見,我在這堨N司法機構回應一下。

  司法機構完全明白必須備有足夠資源以維持司法制度的至高專業水平,維護法治、保障個人權利和自由,及取得本港、內地和國際人士對香港司法制度的信任。為此,司法機構因應運作上的需要,不時檢視司法人員編制及人手情況。

  司法機構在二○○八年對司法人員的編制作過一次全面檢討,並因應檢討結果而在同年七月得到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淨增設了七個司法職位(見註),司法機構亦隨後為各級法院開展招聘工作,合共作出了36項司法任命,以填補新增設的職位及當時的空缺,大大加強了司法機構於二○○九至二○一○年期間的實任司法人手。

  司法機構其後於二○一一年,就司法人員編制進行了另一次全面檢討。當時的司法人員編制與二○○八年七月開設新司法職位後的編制相同。檢討結果認為,以工作量而言,當時的編制大致上尚算足夠應付司法機構的運作需要。

  不過司法機構亦明白,隨茠k官及司法人員退休及晉升而在各級法院出現空缺的情況,長遠需要為各級法院進行另一輪招聘工作。在司法空缺得以填補之前,司法機構將繼續任用短期的法官及司法人員來協助縮短案件的輪候時間。這個問題已經在二○一一年六月的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中討論過。

  此外,為了應付土地審裁處日益增加的工作量,尤其是自二○○九年起,「強制土地售賣」案件有所增加,司法機構將會在本立法會會期內建議為土地審裁處增設兩個司法職位,即一個區域法院法官職位及一個土地審裁處成員職位。

  另外,如果《競爭條例草案》獲得通過,以及落實在司法機構內成立「競爭事務審裁處」,司法機構便會再增設兩個司法職位,包括一個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職位及一個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務官職位。

  我知悉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將於二○一二年五月就司法人手的情況作進一步討論。

  司法機構表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自二○一○年九月就任以來,一直將各級法院司法人員的招聘及繼任計劃列為首要工作。首席法官認為,招聘工作的時間及次數須審慎策劃,以達致最佳效果。經考慮所有相關情況後(包括各級法院的職位空缺情況,以及上一輪招聘工作於二○○八至二○○九年度開展,並大致上於二○○九至二○一○年度完成),因此司法機構已於二○一一年六月展開新一輪招聘工作,以期能於二○一二至一三年度完成。司法機構對此輪招聘工作的結果審慎樂觀。首席法官期望,此輪招聘工作完成後,各級法院空缺,即使並非全數,也可大多數由適合的人選實任填補。

  在新聘的實任司法人員未到任之前,司法機構將會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繼續任用短期司法人手,以助縮短各級法院的案件輪候時間。由總目80 — 司法機構的管制人員報告可以見到,二○一一年家事法庭案件的平均輪候時間維持在目標範圍之內。據悉司法機構已增調短期司法資源,以助家事法庭應付日漸增多的工作量。

  假如大多數空缺在這輪招聘工作後得到填補,首席法官認為是適當時候再次全面檢討司法人員編制。除工作量外,案件性質的複雜性,以及「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成效等因素均會納入考慮之列。

  倘若檢討結果顯示司法人員編制須進一步加強,司法機構便會按既定機制及程序,向政府當局及立法會提出相關的司法人力資源建議。

  主席,我謹此陳辭,希望各位議員支持這份預算案。

註:包括一個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五個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一個家事法庭區域法院法官及一個區域法院副司法常務官(刪除一個主任裁判官職位以作抵銷),以及提升一個區域法院法官職位至主任家事法庭法官職級。



2012年3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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