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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八題:器官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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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三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鍾泰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壎竻膚蔽攭P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港有不少病人因器官衰竭,需要輪候移植器官以延續生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兩年,每年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內的登記人數為何;

(二)是否知悉,過去五年,每年因等不及適合的器官進行移植而離世的病人數目為何;及

(三)是否知悉,過去五年,每年有否本港居民在其他地方進行器官移植手術後出現問題而向公立醫院求醫;若有,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一)壎芵p於二○○八年十一月推出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中央名冊),鼓勵市民把其死後捐贈器官的意願登記於中央名冊上。有關中央名冊在過去兩年的登記人數載列於附件一。

(二)病人是否因缺乏器官移植而離世需視乎所需的器官及是否有其他方法治療,問題複雜且具爭議性,因此一直以來並沒有統一的定義。就某些器官包括腎臟及眼角膜而言,腎衰竭病人可透過腎臟透析治療延續生命,而缺乏眼角膜作移植並不會直接導致病人死亡。經醫院管理局(醫管局)不同的器官移植團隊仔細討論後,醫管局在二○一○年開始採用統一的準則,計算該年曾列於器官移植輪候名冊上而去世的病人的數目。根據此準則,等候輪候器官移植期間死亡的病人的統計數字載列於附件二。

(三)接受器官移植手術後的病人,不論進行移植的地方在香港與否,均需在手術後接受跟進治療,例如持續服用抗排斥藥。醫管局會為這些病人提供所需的跟進及持續照顧。

  在腎臟移植方面,在過去五年在本港以外曾進行腎臟移植並在公立醫院接受跟進照顧的病人按年的統計數字載列附件三。

  除了腎臟移植外,醫管局並沒有就本港居民在香港以外的地方進行器官移植手術後在公立醫院跟照顧的病人的按年統計數字。根據醫管局目前掌握的資料,現正接受公立醫院跟進照顧而曾在本港以外地方接受肝臟及心臟移植的病人數目分別為153名及5名。



2012年3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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