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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薪津由第五屆立法會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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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了「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員薪津獨立委員會」(獨立委員會)提出的建議後,決定提高第五屆立法會議員的每月酬金及每年的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

  政府發言人今日(三月十六日)表示,獨立委員會建議,除每年按丙類消費物價指數變動調整外,把立法會議員的每月酬金上調百分之十,由73,150元增至80,465元。為使立法會議員有更多資源,更妥善地服務社會,獨立委員會亦建議,除每年按丙類消費物價指數變動調整外,把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一筆過提高百分之二十,由現行每年1,719,290元增至2,063,148元。

  此外,獨立委員會建議容許議員可更彈性地使用各項津貼。

  發言人說:「獨立委員會就第五屆立法會議員薪津進行檢討時,以通盤的方式考慮了一籃子的因素,才得出所建議的安排。」

  獨立委員會考慮的因素包括:

(一)立法會議員在憲制上的角色和職能;
(二)近年立法會議員的工作量有增無減,公眾對他們的期望越來越高;
(三)讓社會上不同界別的優秀人才以立法會議員身份服務市民,以推動香港的長遠政制發展;
(四)每月酬金應設定在一個可讓那些以立法會工作為其正職的議員,能獲得合理生活的水平;
(五)香港的經濟狀況,及對未來經濟增長的期望;
(六)現時向議員提供的各項津貼的使用率;
(七)私營機構的薪酬及租金開支;以及
(八)「立法會議員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小組委員會」在去年三月提交的意見書,要求提高工作開支償還款額下各項目的款額,由二○一一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獨立委員會同時建議,容許議員將每年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的餘額累積撥入下一年,直至該屆立法會任期屆滿為止。

  發言人說:「此舉可讓立法會議員保留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的一部分,按其意願,為職員增薪及/或在四年任期屆滿時發放約滿酬金,以挽留具經驗的人員。」

  現時,新當選的立法會議員在每屆任期內可獲最多150,000元的開設辦事處開支償還款額,用以支付裝修及購置家具、設備、軟件等費用。連任的議員如已於上屆任期內申領開設辦事處開支償還款額,申領額則以75,000元為限。

  另外,議員亦可在每屆任期內申領最多100,000元的資訊科技及通訊設備開支償還款額,用以支付購置或提升資訊科技及通訊設備的費用。

  為讓議員在運利用這兩項津貼時有較大的彈性,獨立委員會建議將開設辦事處開支償還款額和資訊科技及通訊設備開支償還款額合併為一,但不增加合併後的款項總額。

  獨立委員會還建議,所有上述的增幅及措施,應在二○一二年十月第五屆立法會任期開始時實施。

  發言人說:「這項建議是按照既定的做法,即薪津安排若有任何重大變動,應只在下一屆立法會才實施,主要目的是保持立法會薪津制度的完整性,及避免出現任何實質或觀感上的利益衝突。」

  獨立委員會也檢討了薪津安排的其他項目,包括百分之十五任滿酬金、醫療津貼、酬酢及交通開支償還款額、主席的酬酢津貼及結束辦事處開支償還款額。獨立委員會認為這些項目的款額的現行水平足夠。因此,建議這些款額目前的水平,連同現行適用於每月酬金、醫療津貼、辦事處營運開支、酬酢及交通開支償還款額及主席的酬酢津貼的每年物價調整機制,應繼續適用於第五屆立法會。

  發言人說:「第五屆立法會一經實施各項建議,除每年的物價調整外,涉及每屆的額外財政負擔共約1億2,660萬元。」

  獨立委員會由鄭海泉擔任主席,成員包括羅家駿、周松崗、阮蘇少湄、陳玉樹教授及陳遠秀。獨立委員會其中一項工作,是就立法會議員的薪津安排,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按照慣例,獨立委員會大約在新一屆立法會任期開始前一年,會全面檢討立法會議員的薪津安排,故獨立委員會於二○一一年五月展開檢討工作。

  獨立委員會的報告已載列於附件以供參考。



2012年3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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