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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針對工業樓宇內的違例住用分間房的執法行動,以保障公眾及住戶的安全,屋宇署已於三月七日向區域法院申請,並於今日(三月十二日)獲發封閉令,封閉九龍洋松街78至78A號部分樓層,以便屋宇署安排政府承建商清拆有關樓層內的僭建物。在取得封閉令後,署方已在警務人員協助下封閉有關樓層。由於該處所的所有佔用人已於三月七日或之前全數遷出,封閉樓層的過程順利。屋宇署會在短期內安排政府承建商清拆有關樓層內的僭建物。
屋宇署發言人強調:「工業樓宇改作住用用途會對住戶構成嚴重的消防安全風險,而加建的間隔牆亦可導致樓宇內的走火通道不足。為保障公眾安全,屋宇署有需要亦有決心對有關違規情況作嚴厲執法。就此,屋宇署將由二零一二年四月起,每年對三十幢工業樓宇內的住用分間房採取大規模執法行動,包括向業主發出僭建物清拆令及/或中止用作現行的住用用途的命令,並加緊對違反《建築物條例》(第一二三章)規定的業主進行檢控。」
位於洋松街78至78A號的樓宇於一九六二年七月獲發佔用許可證(入伙紙)。根據樓宇原來的批准建築圖則,該樓宇的設計和建造只擬作工業用途。然而,根據署方早前視察所得,有關樓宇的平台及天台等地方已加建僭建物,而這些僭建物及樓宇的部分樓層亦已被分間成約六十個用作住用用途的房間(「�茤苤v)。由於業主未有遵從屋宇署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二零一一年四月及二零一一年九月所發出的法定命令,故該署決定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法庭申請封閉令,封閉有關樓層,並安排其承建商清拆相關僭建物,以保障住戶和公眾安全。該署亦會向業主收回工程及監工費用。
發言人表示:「為了令受影響人士能有充裕時間遷出,屋宇署已早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通知居民有關安排,並同時於樓宇的當眼位置張貼『擬申請封閉令通告書』。政府的一貫政策是確保不會有人因當局的執法行動而無家可歸。因此,在過去兩個多月,屋宇署聯同房屋署、社會福利署及民政事務總署作出安排,根據受影響樓宇居民的資格提供適當的財政、安置及社會援助。」
發言人補充,屋宇署至今已向三十七個合資格住戶發放關愛基金搬遷津貼,並已透過其社工隊協助受影響住戶申請其他機構提供的津貼及安排他們另覓居所,包括志願團體所提供的宿舍以及私人樓宇住用單位。事實上,在屋宇署社工的協助下,相關大�鷐蚍h內逾六十戶住戶已於較早前順利遷出。
因應部分空置分間房曾在本年年初被再次佔用的情況,屋宇署已採取一系列措施,提醒新遷入的住戶及準租戶有關屋宇署的執法行動。其中,屋宇署在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首次張貼「擬申請封閉令通知書」後,已分別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三日及二月二十二日再次派員到有關樓層張貼該告示。另外,屋宇署社工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亦已進行三次日訪及十七次夜訪,向住戶講解屋宇署的執法行動。
發言人再次提醒工廠大廈的業主不要將其單位更改作住用用途,並警告違反有關法例或不遵從法定命令的業主可被檢控。此外,為其自身安全�虓Q,工廠大廈「�茤苤v的住戶應盡快遷出有關單位,而其他人士亦不應在工廠大廈內居住。任何正在安排租務事宜的人士亦應查詢單位的原先批准擬作的用途,並避免租住只供作工業用途的單位。準租戶如對樓宇的原先批准擬作的用途有所懷疑,便應留意樓宇的名稱、所在區域,以及處所的內部設計,並在有需要時透過土地註冊處的查冊服務或屋宇署的「百樓圖網」系統查閱有關樓宇的佔用許可證、批准的建築圖則及其他相關資料,以核實有關處所原先批准擬作的用途。為澄清傳言,發言人亦重申,受有關執法行動影響的居民,包括已透過公共房屋(公屋)輪候冊申請公屋的人士,將不會因行動而獲提早編配公屋。
最後,發言人表示,今次行動得以順利完成,有賴各個政府部門及志願機構所作的努力,屋宇署對此表示衷心謝意。
完
2012年3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3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