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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處發表直升機服務(香港)有限公司的直升機意外調查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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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香港民航(意外調查)規例》(第448章附屬法例B),意外調查主任正就一架由直升機服務(香港)有限公司營運的直升機(Aerospatiale公司 SA 315B LAMA直升機及登記標誌B-HJV)於二○一一年一月三日在粉嶺九龍坑老圍進行吊運時發生之意外的情況及因由進行調查。

  意外調查組今日(三月九日)發表意外調查公報第2/2012號,以跟進於二○一一年二月一日發表的初步報告第3/2011號。

  民航處發言人表示,調查工作的目的是確定意外發生的情況和因由,以期將來能避免同類意外發生及保障生命。而所載於公報的資料,均是依據公報發出前所得的資料而確定,因此必須視為初步資料。

  他說:「根據最新的資料顯示,在意外發生時,直升機所用的長索可能因過於接近附近的架空線路,引致大量電流由導體流向接地物,繼而產生閃絡。」

  「意外調查組在設備合適的實驗室內進行了一系列的高電壓電力實驗,並評估當時可能發生的狀況。實驗結果顯示,若當時直升機所用的長索,在受防護尼龍布料保護下,與架空線路及對地線路的分隔距離少於約20厘米,便有可能引致空氣絕緣體受到電擊穿,繼而產生閃絡。」

  發言人補充說:「在現階段,意外調查組向直升機服務(香港)有限公司作出一項建議,認為Aerospatiale公司 SA 315B LAMA直升機在架空高壓電纜附近進行吊運時,應暫停使用任何帶有導電物料的吊運長索組件,直至調查工作完畢。意外調查組會繼續研究其他所有有關是次意外的資料,包括在直升機吊運操作和管理等方面,以確定意外發生時的情況。」

  附件為意外調查公報第2/2012號的內容全文。公報亦可於民航處網頁(www.cad.gov.hk/chinese/reports.html)下載。



2012年3月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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