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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行人道路安全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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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昨日(三月七日)完成為期一周的全港行人道路安全運動,透過宣傳、教育及嚴厲執法行動提醒行人,尤其是長者,要注意道路安全。

  該項運動於三月一日至七日進行,期間共發出三百五十九個口頭警告及一千零九十五張傳票給違反交通規例的行人。

  行動中,警方發出了八百零九張涉及行人不依照交通燈號指示橫過馬路的傳票、一百七十三張涉及身處距離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十五米範圍內而不使用該些設施橫過馬路的傳票,以及四十二張涉及身處距離燈號控制過路處十五米範圍內而不使用該些設施橫過馬路的傳票。

  各總區道路安全組人員於全港二百五十五個地點,向市民派發了約九千五百張道路安全宣傳單張,並呼籲市民遵守交通規則。

  警方發言人表示:「行人應小心及安全地過馬路,違例者可被罰款最高二千元。」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二百三十八號



2012年3月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0時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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